專家評析:服貿不能緊事緊辦 反服貿不能只靠懶人包

政府為服貿協議緊事緊辦付出重大代價,但另一方面反服貿的思考與行動基礎也不能只靠「懶人包」吧。(吳逸驊攝)

閩南語中有一句很有智慧的成語──「緊事寬辦」,我的理解、我的解釋是:有些真正緊急的事,是不能用緊急的方式來做的,非得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踩穩了來.因為急了快了倉卒了,容易出錯,更容易引發原先沒有想過預備過的連鎖反應,結果愈搞愈慢,而且愈搞愈複雜,就更不可能快快到達目的地了。

馬英九及其政府處理「服貿協議」就是標準的「緊事緊辦」,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很緊急,心中想的都是如何跳過正常正當程式,快快做完.談判談得很快,只專注在得到台灣金融業所要的開放,就不會好好從國家整體發展策略上是看該如何調配開放業別的利弊得失。「協議」要經立法院審查,為了控制過程,於是逮到了「關說案」,對王金平突襲出手,正式院會中過不了立法院,就要求開臨時會,臨時會中還是過不了,就強硬動員黨紀要強渡關山,結果搞出了張慶忠如同兒戲般的「審查結束」宣告。

事實證明,「緊事緊辦」的每一個步驟,剛剛好都讓這件事快不起來,九個月過去了,「服貿協議」非但沒有馬英九想要的進度,而且必然大幅倒退,多麼愚蠢的操作!

政府想要跳過正常正當程式的作法惹怒了這個社會,然而不幸地,許多被惹怒的人,卻毫不猶豫地依賴「懶人包」來形成反應、組織反制.「懶人包」同樣是「緊事緊辦」的邏輯,同樣出於「這件事太要緊太急了,我們沒有時間正常理解處理」的心態.張慶忠的荒謬行為,其實也就是一種立法程式上的「懶人包」,追求省事就好。

照道理說,如果還在意邏輯的一致性,反對張慶忠的,必須同時抗拒「懶人包」.要求政府、立法院不能「偷吃步」,那麼自己也一定反對任何知識吸收審查上的速成「偷吃步」,但不是,「偷吃步」像是會傳染般,一邊激憤痛罵,一邊各種「懶人包」大行其道。

我反對馬英九的做法,所以我也反對「懶人包」,反對各式各樣方便撿來用的「話頭」,如同我堅持「服貿」只能「緊事寬辦」一樣,我也堅持反對「服貿」,不管是反對其實質內容或程式,都必須有紮紮實實的完整思考。

所以我提醒必須想清楚「民主」是人民「互為主人」的制度.就有人反應說我沒有考慮到「公民不服從」,但「公民不服從」是甚麼?每個在鏡頭前說「公民不服從」,在臉書上寫「公民不服從」的人,真的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

於是我提醒了梭羅的「公民不服從」根本不是中文字面上的意思,其背後是無政府主義的信念,就又有人反應說,今天台灣的「公民不服從」和梭羅無關,是來自羅爾斯,唉,不能不提一下,一九九0年台灣三月學運爆發時,我正在美國和這位令我懷念不已的老師上課讀書.於是我提醒了羅爾斯對於他的理論運用是有非常嚴格邏輯推斷的,他的「公民不服從」必須放在完整的憲政架構中來看待。

就又有人反應提到了德國基本法的「公民抵抗權」,很簡單的事實,德國基本法制定至今,從來沒有一個德國人訴諸、動用過這項「公民抵抗權」,因為那在德國基本法(等同憲法)中是多麼嚴重的一項緊急、例外權力!「公民抵抗權」和基本法第十八條是配套訂定的,第十八條以絕對語言確立德意志聯邦建立在「自由民主基本秩序」上,如果有人破壞了這個基本秩序,要建立「自由民主」以外的政府,這個人就必然失去了自由權,同時所有的人就可以動用「公民抵抗權」來反對他所建立的政府,推翻政府,把這個人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