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社採用徐木炎前輩《唯有司法驗票,方能解34830票之疑》,就全臺北市長的市議員候選人與五位市長候選人總得票數,有34830票差距,後學以為立論精闢,然就該不該驗票?驗票與訴訟爭點與區域市議員與市長票數爭議?有丁陣營監票,怎能說有疑義?凡此三點,筆者容有補充看法,為文一篇。
首先《史記·李斯列傳》:當秦始皇崩逝,李斯、趙高、胡亥(後來的秦二世)矯詔,賜公子扶蘇與蒙恬死;當使者來臨,扶蘇即欲自殺,然蒙恬認為:「秦始皇在外,未立太子,我們又有三十萬軍隊,你又為監軍,責任重大豈可一個使者來就自殺,怎知道沒有詐騙?不如等再次請示再說」。使者再三催促,扶蘇自殺,徒留遺憾。申言之,公子扶蘇是「合法」繼承人,但自毀長城,絕非「合格」的繼承人!
承前,今丁先生得票與柯市長差距僅有3524票,二者差距未及五位候選人的千分之三,本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1項》的重新驗票範疇;若有「輸不起」、「再投也不會贏」的說詞,勸說丁先生認輸,與公子扶蘇的顢頇無能,在狀況不明的情況下,遂行自殺之舉,又有何異?是以,若認丁先生不應驗票或進行選舉訴訟,實為至愚之舉,村夫之見,丁先生豈能聽從?
其次,美國電影《蛇眼》,當匪徒於大西洋城的體育場,趁拳擊混亂刺殺美國國防部長,身為警探的瑞奇·山多洛(尼克拉斯凱吉飾)旋即封鎖體育館,當下屬提出質疑,他說:「既然有上萬人在場,那他們都是疑犯與證人,要留下照片、指紋、核對身份與基本資料,否則不准離開!」等語,雖片中警探平日貪汙,辦案雷厲風行,仍令人刮目相看!

承前,今徐前輩提出前開34830票質疑,筆者狗尾續貂,就熟悉的信義、松山區議員與市長候選人比對票數。松山信義區的市議員,票數合計為223263票(計算式:8675+4943+2842+11848+575+16014+16900+19568+872+11246+22929+11786+152+15102+705+25508+14132+11501+1439+15658+10868=223263),比對市長候選人松山區合計106972票(計算式:428+46381+17387+42356+420=106972)信義區合計122665票(計算式:502+53955+19934+47762+512=122665)二者合計:229637票(計算式106972+122665=229637)同兩個行政區市長票比市議員短少6374票(計算式:229637-223263=6374)。 (相關報導: 風評:台北翻了新頁,只有丁守中還留在投開票日 | 更多文章 )
若將所差票數與市長票比例計算,為百分之2.7,遠較丁先生與柯市長所差票數與市長總票數千分之3相差10倍。再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1項》:「將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等語,就攜帶選票出投票所之「刑事罪」責,定有明文。是以,若非選務人員於信義松山區「短發」市長票6374票,就是有6374票被選民於受領後「攜出」投票所。申言之,依前開「蛇眼思維」,不是等同,此二區即有6374選民名或短發選票選務人員「現行犯」?焉能以驗票與訴訟不會影響結果,來個「差不多先生」的和稀泥?更何況有徐前輩所舉,全臺北市有近10倍(34830對3254票)的驚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