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曾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與未成年少女小婷(化名)聯繫,承諾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卻在發生關係後未履行付款承諾,並封鎖對方帳號,甚至辯稱之所以未付款,是因為「有愧於老婆及3個小孩」,自責讓他想迅速解決此事才沒有付錢。
交友軟體誘騙未成年
根據法院判決,案件發生於2023年12月25日,台中一名曾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未成年少女(化名小婷),得知對方有經濟需求後,先是提議提供高額包養費用,但遭拒絕。隨後,曾男改口提議以每次5000元的條件進行性交易,小婷最終答應。
當晚,兩人前往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結束後曾男卻稱自己未攜帶現金,承諾隔天支付款項,甚至提高金額至2萬元。然而,次日小婷按約前往指定地點,卻發現自己已遭封鎖,曾男人間蒸發,才驚覺受騙並向警方報案。
法院認定詐欺 強調未成年人保護
法院審理後發現,曾男多次強調自己有包養經驗,並不斷保證付款,實則為誘騙少女上鉤的手段。判決指出,被告在明知對方未滿18歲的情況下,仍以金錢利誘,並以欺騙手法達成性交目的,構成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
此外,法官駁斥曾男辯解自己「因愧對妻兒」才選擇封鎖對方的說法,強調「若真的感到內疚,理應支付承諾款項,而非藉故失聯」。法院最終認定曾男主觀上即存有詐欺意圖,並考量其犯後未展現悔意,判處1年5個月徒刑。 (相關報導: 僱12歲女童還伸狼爪!台中知名麵線糊店老闆「摸臀後猥笑」 辯:拍她屁股才會認真工作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