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務新創公司「Frank」創辦人賈維斯(Charlie Javice),涉嫌誇大與造假用戶數據,藉此騙取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信任,並從該行庫手中拿到1.75億美元(約新台幣58億元)資金,但最終騙局被人戳破舉發,賈維斯28日被紐約聯邦法院陪審團認定詐欺罪成立,將面臨最高30年的刑期。她也成為繼矽谷生技公司Theranos創辦人伊莉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之後,另一個「詐欺式創業(Fake it till you make it)」崩潰的案例。
《美聯社》報導,賈維斯創業時間非常早,20多歲創立Frank公司,該企業對外宣稱、能協助用戶簡化極度繁瑣的聯邦學生資助申請表(FAFSA)填寫流程,同時幫助學生更快獲得學貸。透過媒體與社群頻繁宣傳,甚至讓賈維斯登上《富比士》(Forbes)「30歲以下30人」榜單,藉此成功吸引摩根大通在2021年,同意投資1.75億美元(約新台幣58億元)收購Frank公司。
Frank founder Charlie Javice convicted of defrauding JPMorgan in $175 million sale of her startup. https://t.co/R5pbYy545E
— CBS News (@CBSNews) March 28, 2025
諷刺的是,摩根大通當初之所以同意收購,就是單方面完全相信賈維斯說法,她聲稱Frank公司握有400萬名用戶資料,並能在該年年底進一步擴張,最高能成長至千萬用戶。而這家投行著眼於用戶發展潛力,同意投注1.75億美元,可他們萬萬沒想到,併購後才發現一切都是謊言,Frank公司實際上僅擁有約30萬名用戶,並且當初向銀行提交的用戶名單,大多都屬於「偽造數據」。
不甘心被耍的摩根大通,自然將賈維斯告上法院,隨著審理啟動後,此案關鍵證人、前Frank首席軟體工程師沃沃(Patrick Vovor)出庭作證時表示,賈維斯確實曾要求他「生成數據」,藉此支撐她對外誇下海口的用戶數字。擔心自己這麼做會觸法,沃沃選擇拒絕參與,賈維斯最終只能另想方法,改以1.8萬美元(約新台幣59.8萬元)代價僱用一名大學同學,讓他幫忙憑空創造數百萬筆用戶假數據。

除了賈維斯本人被告,其公司副手阿馬爾(Olivier Amar)也被以類似罪名起訴,目前兩人有4項罪名成立,包含銀行詐欺(Bank Fraud)、電信詐欺(Wire Fraud)等,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每一項罪名最高可判處30年監禁,合併執行後,兩人將可能面臨數十年刑期的懲罰。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賈維斯的辯護律師巴耶茲(Jose Baez)表示,摩根大通事前早就知道Frank公司握有的實際數據量,後面反悔和提告,是因為大環境變化導致該筆投資,無法帶來預期收益,才會指控賈維斯詐欺。同時他也在庭審時公開質疑工程師沃沃證詞的可信度,認為這名證人與賈維斯私下有個人恩怨,懷疑其說法有所偏頗或隱瞞。而法院曾考慮讓賈維斯以配戴電子腳鐐的方式,取代實際入監服刑,但律師卻認為、電子腳鐐「會影響」賈維斯的教學工作而拒絕。
現年32歲的賈維斯,是常春藤名校賓大商學院的高材生,她創立這家學貸科技公司,以個人經驗說服大批投資人,稱自己設計的軟體,能大幅簡化申請流程,幫年輕學子爭取更多助學資源。而這些年輕學子的資料,也成為銀行眼中、有發展潛力的未來客戶名單,才讓賈維斯能靠著畫大餅的手法,說服摩根大通並獲得破億美元收購。 (相關報導: 去年詐騙損失爆增70%!新加坡議員提案將詐欺視為嚴重罪行,引入「鞭刑」震懾歹徒減少損失 | 更多文章 )
Theranos創辦人伊莉莎白・霍姆斯:高調大肆宣傳,她創立的企業能用一滴血,就幫人體進行全方位健康檢測,最終謊言被戳破,本人因詐欺罪被判11年監禁,其案例也成為矽谷創業的經典負面教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