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花蓮縣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努力學習,花蓮縣政府特別編列獎學金預算,幫助這些優秀的學生,希望藉此獎學金激勵年輕人持續努力學習,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符合資格者最高可得6000元補貼,以下整理申請資格、補助金額、申請方式一次看。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80分(甲等)以上。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金額
(一)國民小學:200名,每名新臺幣(下同)1000元。
(二)國民中學:50名,每名2000元。
(三)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40名,每名4000元。
(四)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40名,每名6000元。
‧前項各款規定,於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不適用之。
‧大學校院及高中職部分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上列錄取名額時,依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以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錄取;大學校院與高中職名額,依實際申請狀況得互相流用。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時間
每學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向就讀學校提出。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國小及高中職、大學校院一年級學生、國中七年級學生得繳送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各申請人若未依指定格式填寫、資料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不通知補正,即喪失申請資格。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相關報導: 年輕人紅包記得領!「政府發每人逾1000元」全國都可申請,1招加碼再拿200元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