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柯文哲案件纏身,總統賴清德曾說︰「有證據就偵辦,不分政黨不問何人。」意謂連綠營自家人都抓了,辦柯文哲有正當性。同理,總統府共諜風波,在野黨應哀矜勿喜,辦了綠營之後等同為日後辦在野黨人先建立正當性基礎,就算是政治辦案,也可說成是秉公處理。
被當共諜抓,多次發生在在野黨人物或支持者身上,例如前立委羅志明被當共諜起訴然後判無罪,陸配團體被指控赴陸旅遊賄選,幾案被訴後來也判無罪。如此捉放戲碼日後再多幾樁頗有可能,因為在野黨參與兩岸交流者本就多,國安五法修法後檢調搞得動輒得咎的門檻低,匪諜這個銘記要套在藍白身上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