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反罷免違法?李國璋嗆綠:是在唬爛法律還是唬爛民眾?

新竹市議員李國璋在臉書發文澄清,根據「選罷法」第86條規定:「被罷免人得以在罷免區設立反罷免辦事處,進行反罷免行為。」(圖/李國璋議員提供)

針對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近日質疑高虹安市長在停職期間進行反罷免宣傳與政績說明,民眾黨籍議員李國璋今(15)日在社群媒體發文,嚴正澄清反罷免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文保障的合法權利,請民進黨不要刻意扭曲,誤導社會大眾。

「選罷法」86條明訂,高虹安可依法進行反罷免

李國璋議員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明訂:「被罷免人得以在罷免區設立反罷免辦事處,進行反罷免行為。」這項條文清楚表明,被罷免人不僅可以設立辦事處,也有權利向選民說明施政成果,爭取市民支持。包括進入市場、參與活動、對市政進行說明,皆為正當且合法行為。

李國璋議員強調,部分政治勢力將合法的反罷免行動抹黑為「違法」,這已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對民主法治的踐踏。(圖/新竹市李國璋議員提供)
李國璋議員強調,部分政治勢力將合法的反罷免行動抹黑為「違法」,這已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對民主法治的踐踏。(圖/新竹市李國璋議員提供)

李國璋表示,近期有部分政治勢力將合法的反罷免行動抹黑為「違法」,明明知道高虹安依法可以反罷免,卻要煽動情緒、誤導社會,這已經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對民主法治的踐踏。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與政治參與權利應受到尊重,不應因政治立場不同而遭抹黑與打壓。

李國璋也提醒,根據「選罷法」第94條規定,若出現聚眾騷擾、意圖干擾選舉秩序之情節,恐處7年以上徒刑。他呼籲部分罷免團體在公共場合刻意挑釁、干擾市民秩序之行為,請三思而後行,別玩火自焚。 (相關報導: 名下有財產的注意!政府提醒快做1件事,否則土地沒了、錢也沒了 更多文章

李國璋強調,高虹安市長上任以來,推動多項市政建設與創新政策,政績有目共睹。請市府團隊將持續依法行政,堅守市政立場,同時呼籲各界以理性方式參與公共討論,讓市政發展不被不實資訊與政治操作所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