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執行長黃仁勳19日宣布輝達的台灣海外總部將落腳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由於目前北士科的T17、T18基地為新光人壽握有地上權,此案涉三方協調,倘若要修改契約,恐有政治、契約、司法的困擾。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新壽將建物部分或全部出租給輝達,是目前看起來最容易且不需經由市政府同意或修約的方式,面對外界質疑有無圖利關係,北市府也應該要提供一切行政協助。
游淑慧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黃仁勳今天宣布選址在T17、T18,產發局何時知道,而北市府是否協助這件事?台北市政府產發局長陳俊安回應,北士科的T17、T18等市有地狀況跟土地資訊,都在年初就有提供給輝達參考。
游淑慧接著表示,據傳去(2024)年早有接觸,因為T17、T18在2023年的5月、7月就已拿到建照,預定開工日也申報為去年2月、3月,也架起施工圍籬,進行地質調查,代表建築設計、都審都已通過,但6月黃仁勳在討論選址事宜時,9月新壽跟北市府卻突然提出建築變更設計。
游淑慧透露,她當時聽聞壽找到單一大客戶量身打造建築需求,但也不知道是否純粹是新壽的建築考量,關於此事去年市府,地主、土開總隊、產發局有掌握嗎?產發局表示,去年9月新光有提出變更設計,但不知道其中的原因。
游淑慧認為,這是件好事,因為協助北市招商,而且地上權開發案最早目的就是為了要複製內科南軟的經驗,找開發業者進行業者招商進駐,現在走上正軌。當時在標案規畫時,她也擔心變成新光總部,現在則是最好的結果。她進一步質詢,所以新壽跟輝達接觸時,市府都沒有扮演牽線、協助角色嗎?
陳俊安回應,去年9月新光做變更,只把建築量體修正、調整,並沒有提到企業進駐,市府並沒有跟新光針對T17、T18做出討論,輝達在詢問北士科相關土地資訊,北市府則都有把T17、T18地上權告訴給輝達。針對近日有些議員質疑有無圖利,游淑慧指出,地上權的契約移轉必須要有2個條件:第一,新建完成、第二經過市政府同意。
游淑慧續指,輝達不能先公布地上權的契約移轉,因為無法判斷未來蓋好後,北市府是否會同意,而新壽也沒立場答應,但是除了這個條件外,其實契約也允許乙方新壽將建物的一部分,全部提供第三人經營管理使用收益,所以新壽可以完全在不經過市府的同意下,為輝達量身打造建物,蓋好後承租給輝達使用,不需要經過市府同意,也不需要修約。
談到外界質疑有修改契約的問題、有無圖利,游淑慧說明,有2條路,第一,移轉地上權契約確實最複雜,因為必須要蓋好,輝達要同意承受所有地上權契約的權利義務,再把企劃送給市府審查,市府同意才能移轉;第二,回到地上權開發的目的,蓋好後可以招商,可以1家或很多家,但目前仍不知道契約細項,但若不涉及修約,回到地上權開發的目的最容易。
游淑慧提到,如果依地上權契約直接跟輝達簽,代表輝達承諾投資台北50年,但因為當時低價標給新壽,新壽成惡房東、輝達變房客,導致跟市府關係弱了一層。她質詢,委託經營管理有惡房東對市府比較有利,還是直接移轉契約比較有利? (相關報導: 被酸站台罷雙吳「場子冷清」 館長回嗆當天有「百萬流量」:31席全部守住 | 更多文章 )
陳俊安則回應,如果完全是素地,市府跟輝達直接溝通,確實比較順暢。游淑慧要求,接下來北市要提供輝達一切行政協助,讓他們留久一點,陳俊安強調,未來會對於輝達的投資案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