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憲法保障婦女社會安全的政策目標,並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嘉義市政府今年起擴大生育津貼補助,凡父母或監護人符合設籍條件者,每生育一名新生兒可申請新臺幣三萬元補助,以下整理申請資格、時間、方式等資訊一次看。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資格
1、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者。設籍六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六個月。
2、新生兒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嘉義市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期限
符合資格者,應於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一年內提出申請。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方式
申請本津貼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並以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為申請人。
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注意事項
1、若有偽造申請文件等相關情事,經查屬實,本府應通知申請人繳回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2、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新生兒,本津貼發放之金額,依112年6月2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本津貼發放之金額,依114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嘉義市社會處》
責任編輯/蔡惠芯 (相關報導: 外交部旅遊補助來了!出國玩符合條件「最高爽賺5000元」,錯過申請時間就沒了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