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們快領錢了!符合資格政府發「每人30000元現金補貼」,忘記申領直接充公

嘉義市政府今年起擴大生育津貼補助,凡父母或監護人符合設籍條件者,每生育一名新生兒可申請新臺幣三萬元補助。(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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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憲法保障婦女社會安全的政策目標,並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嘉義市政府今年起擴大生育津貼補助,凡父母或監護人符合設籍條件者,每生育一名新生兒可申請新臺幣三萬元補助,以下整理申請資格、時間、方式等資訊一次看。​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資格

1、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者。設籍六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六個月。

2、新生兒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嘉義市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期限

符合資格者,應於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一年內提出申請。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方式

申請本津貼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並以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為申請人。

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嘉義市生育津貼申請注意事項

1、​若有偽造申請文件等相關情事,經查屬實,本府應通知申請人繳回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2、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新生兒,本津貼發放之金額,依112年6月2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本津貼發放之金額,依114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