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上發文自稱,因家中貓咪一年內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遭開罰新台幣15萬元,怒批「這國家到底怎麼了?」貼文一出迅速掀起社群討論,不僅被質疑內容真實性,更引發對「貓打疫苗是否必要」與「罰則過重」的廣泛關注。然而,根據《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明文規定,確實要求飼主為貓狗等具狂犬病感受性動物施打疫苗,但開罰金額與程序須視情節與是否改正而定,並非如網傳動輒處以最高罰金。
「貓沒打疫苗被罰15萬」網友喊:罷免立委
發文者在Threads怒控「我收到15萬塊的罰單,說我家的貓一年內沒有打狂犬病疫苗,這個國家到底是怎麼了? 」並在留言中直言要「罷免推這種惡法的立委」。隨即引來大量討論,有網友回應:「可以理解要打疫苗也可以理解開罰但是15萬?執政黨真的瘋了」、「不是取消了嗎?會不會是詐騙呀」、「假的好嗎…要不要把罰單拍上來?動保處也只是例行性的寄單子請你要打疫苗」;甚至有獸醫師留言指出:「身為獸醫師沒聽過一年沒打直接開罰最高金額的,很高機率是造謠。」
「貓沒打疫苗」可罰但金額不對
根據《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寵物飼主、繁殖及買賣業者,應攜帶對狂犬病有感受性之寵物至動保處或其指定處所施行生體檢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並掣發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及識別牌。必要時,應配合動保處實施寵物狂犬病抽查檢驗、隔離檢驗及追蹤檢疫工作。前項對狂犬病有感受性之寵物種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動保處公告之。
若違反規定,依第27條第2款,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也就是說,一般初次違規並不會直接處以最高額15萬元罰金,民眾應審慎判讀訊息。
「狂犬病」人畜共通應理性討論
專家提醒,狂犬病雖在台灣為長期防控疾病,但仍屬高風險類別,具跨物種傳染性。儘管許多家貓為室內飼養,但若發生接觸野生動物或外逃事件,仍存在感染風險。且依照法規定期施打疫苗不僅符合法律義務,也保障寵物健康與公眾安全。
事件延燒至今,仍無明確證據顯示該罰單真實存在,多數網友留言認為該則貼文「極可能為誤導或造謠」,面對社群輿論與法規爭議,專家建議應回歸理性討論,勿因不實資訊激化仇恨與誤解,並共同維護動物與人之間的信任與安全。 (相關報導: 補教老師上課拿寵物做實驗!「貓從高處墜地」畫面瘋傳…他急發聲「捐5萬表達歉意」被罵爆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