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轉來轉去,綜藝節目了無新意,連續劇不是韓劇、日劇就是重播數十遍的陳年舊片,越來越不吸引人…… 為什麼台劇、台綜觀眾不買單?製作成本低是導致台灣電視節目難看的原因之一,加上網路興起、線上觀看節目的便利性越來越高,原來台灣觀眾的收視習慣也在日漸改變,讓頻道業者越來越難製作出好節目了……
針對台灣電視頻道業者的發展困境,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於今年五月舉辦了「頻道永續與內容創新」論壇進行討論,從台灣頻道生態的發展脈絡來找出問題的癥結點。
製作費用低,好創意無法成為好內容
頻道就像是商品,不好看觀眾自然不會去選擇,雖然有錢不一定能做出好節目,但缺乏製作費用下,即使有好創意也難以呈現出來。根據中華民國剪輯協會資料顯示,紅遍一時的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一集製作費就高達1,762萬台幣,相較製作費在台灣算高的《拜金女王》一集卻僅有 600 萬。

台綜就更不用說了,拿現在一集20、30萬元的談話性節目和當年堪稱經典的《超級星期天》一集250萬元差距甚大,和中國綜藝節目一集上千萬元的規模差距更是顯而易見。
頻道商無力製作好節目?從收入來源看見端倪
頻道業者的收入來源,除了電視的廣告收入外,在一般大眾繳給系統業者的第四台費用中,也會有一部分透過授權費的形式成為頻道商的收入;不過,由於台灣獨特的生態,在系統業者與頻道商之間,又多了「頻道代理商」這個角色。
1993年有線電視正式合法後,許多集團為了搶佔台灣市場,紛紛創建家族頻道盼以量取勝,一時之間,想加入第四台的境外頻道與本國頻道大幅增加,可說是有線電視的盛世;不過頻道商與系統業者議約授權的過程,也因此變得曠日費時。
由於兜售頻道是個長期的過程,議約時又必須考慮自身的營運成本與各系統訂戶數……等因素,因此頻道商與系統業者之間的合作隱含了大量交易成本;為了節省交易成本和簡化議約程序,台灣演化出了頻道代理商機制,代理商介於頻道與系統業者之間,可讓頻道在與系統業者協商授權金額時,有相對平衡的議價空間。

隨著電視產業的發展,台灣漸漸發展出「最低訂戶數」(minimum guarantee,以下簡稱 MG)的制度作為頻道商收取授權費的依據。由於頻道商花費成本製作內容需要較長的時間回收,因此為了保障頻道商,無論實際系統業者的訂戶數為何,都需要至少支付系統業者實際營運地區 15% 戶數的授權費用,作為頻道商、頻道代理商與系統業者合作的基本條件。

「保護權益」的兩難:追求好內容或是公平的競爭?
15% 的最低訂戶數保護了頻道業者的權益、使其有更好的立足點來製作優良內容,不過最低訂戶數也被質疑是反競爭的手段。由於無論實際觸及多少訂戶,系統業者都必須支付不少於15%訂戶的授權費,因此對於新進系統業者而言相對不利。2016年10月,公平會便裁處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及佳訊視聽等三家頻道代理商的頻道授權交易條件對新進業者構成差別待遇,創下史上最高罰鍰 1.26 億。 (相關報導: 為何韓綜不用開黃腔也能令觀眾著迷?明明臺灣也有過《百戰百勝》《黃金傳奇》 | 更多文章 )
公平會認為,這三家代理商對新進業者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15%做為最低簽約戶數的基準,然而這些新進業者才剛進場,實際訂戶數根本不到最低簽約戶數,造成新進業者成本拉高、限縮經營空間;相反的對於市占率較大的既有業者,則擁有較大的優惠,以實際訂戶數的6至7折來計算授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