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會支持,媽媽才能找到人生的「ikigai」:三位職場女性的母職經驗談

不是你做不到,是社會支持不夠。

陳玫儀:媽媽不需要模範,只需要社會支持

當我們說到菁英媽媽,我們會想到什麼?我們可能會想像菁英媽媽是一個千手觀音,什麼事都能完美處理,但事實上他們可能很狼狽,在個人、工作、家庭和文化中都多面受困。

個人特質上,要同時完成很多事情,他需要自律和時間管理能力;他也必須身體健康,因為長期處於高壓狀態。工作上,公司會希望你全力以赴,不希望你分心,因此菁英媽媽可能24小時都在工作,走路也在想會議;雖然升遷管道看似暢通透明,但其實到某個階段怎麼也上不去,這就是所謂的玻璃天花板。

家庭方面,菁英媽媽可能也要同時照顧長輩。這些40、50歲的媽媽,卡在中間,小孩還在國小國中,但公公婆婆、爸爸媽媽的身體健康已經往下走。很多菁英媽媽也有可能是「偽單親」,伴侶除了養家,沒有照顧或心理支持的功能。這種偽單親的狀況,會讓他在職場、家庭所面臨的壓力更為嚴峻。

文化方面,不管對哪一個位子的女性,社會對女性的性別期待,都還是非常牢不可破。即使你做到經理、做到總裁,都還是會被問:出差時是誰接送小孩?誰來照顧長輩?很少有人會拿這些問題去問高階男性主管,因為我們都預設這些男性背後有個女性在打理這些事情,對女性我們卻有這些母職期待。

「菁英媽媽上班指南」活動現場。(蔡娪嫣攝)
「菁英媽媽上班指南」活動現場。(蔡娪嫣攝)

個人特質雖然沒辦法靠社會改變,但工作和家庭的文化,可以透過政策和社會文化去改變。我們以前會要求菁英媽媽憑己之力去完成家務、育兒、工作等所有事情,但其實我們培養一個女性經濟獨立、投入職場,需要非常多資源和心力,我們要怎麼讓他留在職場?我們要一起撐住,要用國家政策和社會文化去撐住這個媽媽,讓他可以留在職場,而不是讓他獨自承擔。

政策上如何創造媽媽友善職場?

當媽媽,不是從寶寶出生那一刻才開始,而是從懷孕那一刻就開始。

生產之前,在現行的「產檢假」制度下,台灣孕婦享有7天的「有薪產檢假」;伴侶則享有7天的「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至於「產假」,孕婦本人懷孕未滿2個月有5天無薪產假 ;懷孕2至3個月有7天無薪產假;懷孕3個月有4星期「有薪」產假;懷孕20週以上有8星期有薪產假──但孕婦如果懷孕20週以內自然流產,孕婦本人無法請到有薪產假,伴侶也無法請求「有薪陪產假」。

台灣目前的產假保障八週,聽起來好像滿多的,但如果去比較其他國家,你就會知道我們台灣的八週根本就是倒數幾名,比日本、韓國都還要少。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規定,勞工分娩後至少應該要有14 週產假,且至少要支付3分之2的薪水,目的是要讓女性有足夠的時間休養身體跟面對新生兒。

此外,2021年3月24日,紐西蘭國會三讀通過了一個法案:流產女性和其伴侶可以請三天的有薪喪(親)假。 這我覺得是滿創新的制度。

那生產之後,如何創造出菁英媽媽的友善職場?就是「減少工時不減薪」。 (相關報導: 諶淑婷:當媽媽要先學會對自己好 更多文章

台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如果你受雇於雇傭人數30人以上的雇主,育有不滿 3歲的子女,你可以請求每天減少一個小時工時;如果受雇於未滿30人的雇主,就要自行跟雇主協商。而且現行制度下,減少的那一小時不能夠請求薪水。以中華電信為例,他們的正職員工福利還不錯,每天減少工作1小時還是有給薪。可見台灣還是有非常多進步的雇主,他們願意給予懷孕婦女、有家庭的員工非常好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