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集團入主太平洋SOGO百貨後,雙方為了「太平洋PACIFIC」商標爭執不休,2015年法院判決「太平洋PACIFIC」為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所有後,SOGO百貨仍使用「太平洋SOGO」,章民強因此以違反《商標法》向遠東提告。即使今年9月SOGO百貨已更名為「遠東SOGO」,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仍認為SOGO百貨過去違法使用太平洋商標,今(8)天依違反《商標法》將遠東SOGO總公司董事長黃晴雯、分公司董事長汪郭鼎松起訴。
與「太平洋」的商標糾紛不斷 SOGO百貨今年9月更名為「遠東SOGO」
遠百(2903)轉投資的百貨龍頭太平洋SOGO,今年9月1日起更名為「遠東SOGO」,此為遠東集團接手SOGO百貨16年後,正式去掉太平洋,改以冠上集團名稱。
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在16年前釋出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後,對於「太平洋PACIFIC」的商標被後手使用一直耿耿於懷,2014年10月,曾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商標評定,智財局指出,兩者商標近似易讓民眾混淆,並要求太平洋SOGO撤銷「太平洋」字樣的商標。
當時太平洋SOGO百貨不服,向智財局提起訴願,智財局並於2015年仍做出維持原處分的決定,太平洋SOGO再次不服,進一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而今年1月2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SOGO百貨敗訴確定。
在判決後,章明強仍認為SOGO百貨明知「太平洋PACIFIC」是章家的商標,卻一直使用,因此正式向SOGO百貨提出違反《商標法》的刑事告訴。 (相關報導: 「隱形金庫」現形!公益團體股利免稅取消 長庚、新光、遠東、潤泰都重傷 | 更多文章 )
前東家為商標權告上遠百 今確定起訴總公司、分公司董座2人
台北地檢署開庭傳喚SOGO百貨總公司董事長黃晴雯、分公司董事長汪郭鼎松到案,2人否認違法使用商標,並認為擁有商標權。即使今年9月SOGO百貨已更名為「遠東SOGO」,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檢察官依照先前法院判決,確認商標為章民強所有,仍認為2人涉犯《商標法》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