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暢飲冰品消暑無比,新北市衛生局5月起即分階段進行冰品飲冰品(塊)抽驗專案,在抽查161件食品中,有1件食用冰塊初抽不符規定,後續將進行複抽檢驗;另有1件刨冰經複驗依舊檢出生菌數大於250,000 CFU/ml(標準:100,000 CFU/ml),不合格率為0.63%,已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其他尚有4件不合格,雖已停業或停售,但衛生局仍持續列管。
抽查161件飲冰品 不合格率0.63%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指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為飲冰品之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即表示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
若初驗不符規定會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再不過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款,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藉停業不改善來規避罰款。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保存冷凍或冷藏食品,其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 (相關報導: 要消暑還是「古早味剉冰」最爽、最對味!精選5家超強剉冰,便宜大碗、樂勝網紅打卡店! | 更多文章 )
衛生局全年也將針對不同產品不同特定節慶(如:端午節的粽子、中秋節的月餅)進行抽驗抽檢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