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綁公投上周六舉行,民進黨潰敗;不論由「以核養綠」公投達陣過關,到選舉結果的解讀、甚至更早前的各項民調,都顯示反核、廢核早已不是民意主流,蔡政府的能源政策接近破產。遺憾的是面對此形勢,蔡政府全然不顧新民意,仍要以謊言、硬拗堅持其非家園的能源政策。
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清大教授李敏等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內容是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中明訂「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一般是用「以核養綠」公投通稱;這個[公投在「行政不中立」的中選會刻意為難打壓下,最後仍能成功完成連署,並得到589萬的同意票,占54.42%;不同意票為401萬,占37.05%。
電業法中的廢核條文是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所訂,藉此把其能源政策2025年全面廢核的主張綁進法條中,接著再反過來對質疑全面廢核者說:都寫在法條中,不得不執行。
但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用白話文講就是:民眾支持廢除電業法中的廢核條文;不論對此新民意是要詮釋為:民眾支持用核電、反對全面廢核,或是只詮釋為民眾不支持「在2025年那一年就全面廢核」,民眾對蔡政府能源政策已投下不信任票,殆無疑義。
但民進黨與行政院對此結果,反應非常直接、明快又惡劣: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及核四商轉已來不及,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
這番話、這種思維、這個決定,惡劣之處不僅是官員再次說謊、睜眼說瞎話,更惡劣者是全然不顧新民意的出現、不管台灣的能源災難風險,一意硬拗、執著護衛反核神主牌。
核一除役確實已經走完行政程序、即將進入執行階段,但請問:執行了多少?事實上現在仍在規劃準備階段,要暫停除役作業,當然作得到。至於核二、核三現在根本就還在發電運轉,核三完成除役時間甚至是在2024年與2025年,行政院說這些核電廠要延役已來不及,是說那門子的鬼話?坦白說,當初台電已送出核一申請延役公文,民進黨上台一個命令就打回變成申請除役,現在要由除役改為延役,只要願意作,也是一個命令、一紙公文的事罷了,說「來不及」是百分之百的謊言,更可笑的是行政院才講完此話,就被台電打臉說「來得及」。
至於核四商轉問題,雖然7月起首批核四燃料棒送去美國,但在核四廠內1744束核燃料棒中,送出者只占一小部份,要到2020年才全部送走。更重要的是全部主體工程都完好無缺,只要停止燃料棒送走、繼續施工完成,要讓核四商轉,怎麼會「來不及了」?行政院可以這樣說謊嗎?
除了以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代表反廢核方與蔡政府「直球對決」得到勝利外,其餘各種投票結果顯示的民意,亦同樣劍指能源政策的問題。例如國民黨提的反深澳電廠、反空污公投通過,強打空污的台中、高雄都是「綠地變藍天」,雖然不是直接、但也是間接對能源政策提出否決,因為,全台空污惡化、蔡政府強推深澳電廠,都源於全面廢核、火電增加進而導致空污惡化有關。
此外,今年以來包括遠見、台灣指標等多家民調,針對廢核政策調查的結果,都出現支持繼續用核電、或是重啟核四的比例超過一半,甚至年輕族群支持核電、核四的比例超過7成。
蔡政府確實可以堅持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依公投法規定,從公告日第3日起,該法律條文將失去效力,但蔡政府仍可繼續推動2025非核家園政策;因為,廢除電業法明訂廢核時間與目標的強制法律規定廢除後,並不代表非要繼續使用核電。
不過,這個說法明顯忽略支持核電(或至少是反對躁進廢核)的新民意;過去2年多,能源政策問題百出,從缺電風險提高、甚至發生815大停電,到火電燒好燒滿導致空污惡化、再到綠電出現向外商繳納高額「電稅」問題時,蔡政府官員針對外界質疑,都是拿「非核家園是全民共識」、全面廢核已明訂在法律中,政府必須執行來搪塞。
好啦,現在法律依據沒有,因為電業法2025年全面廢核條文沒了,也沒有「全民共識」這回事了,因為民調、公投、選舉結果,都告訴蔡政府:這不是全民共識了─真要談「全民共識」,以公投結果來看,恐怕以核養綠才是吧!那蔡政府除了死抱廢核神主牌之理由外,堅持廢核能源政策的依據是什麼? (相關報導: 2025非核家園不調整?賴清德:後續能源政策需與立法院溝通 | 更多文章 )
坦白說,這時蔡政府最需要的是拿出專業(如果還有的話),來捍衛其能源政策、說服民眾支持;最不可取的就是:堅持、硬拗、死抱神主牌,視新民意與法令精神如無物。如果蔡政府採此方式因應新民意,大概就要等著另外一次大覆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