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議員、3名鄉鎮長、16名鄉鎮代表、6名村里長……屏東地檢署一口氣起訴30人當選無效!

屏東地檢署(Google Map)

屏東地檢署一口氣將5名縣議員、3名鄉鎮長、16名鄉鎮市民代表及6名村里長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表示,明天將分案辦理,依選舉罷免法,選舉訴訟6個月內一審審結。

屏東地檢署今天宣布,偵辦107年底5合1選舉查察賄選,上個月28日對30名當選人依選罷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5名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縣議員包括第2選區鄭雙銓(國民黨)、第3選區黃建溢(民進黨)和潘淑真(民進黨)、13選區周陳文彬(無黨籍)及15選區林采穎(國民黨),其中林采穎及周陳文彬目前羈押中。

林采穎的家屬曾到地檢署喊冤,表示只是探病親友,包個慰問金,林采穎也是屏東55席議員中還沒有宣誓就職的議員;周陳文斌則是在就職後4天被羈押。

黃建溢錯愕說「不知道這件事」,潘淑真和鄭雙銓沒接電話。

被提當選無效之訴的鄉鎮長是恆春鎮國民黨籍盧玉棟、南州鄉無黨籍黃盈裕及崁頂鄉民進黨籍林光華,3人都是連任,手機都沒接。

屏檢這次一口氣將30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可說歷年一次起訴當選人人數最多的一次,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表示,這次是參考上一屆法院對當選無效之訴判決的見解。

屏東地方法院官長陳文進表示,明天將分案辦理,依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一審在6個月審結,全案將於2審終結。 (相關報導: 國民黨「世代交替」之亂》洪孟楷反擊吳育昇:原班人馬重新參選是忽視選民需求 更多文章

屏東縣選委會一組組長伍文玲表示,依選罷法規定,民意代表涉賄判決確定,以遞補方式補缺額;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則解職,如果任期還有2年以上進行補選,不足2年由縣府派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