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專屬文章 「爸,是我啦!」簽了器捐卡仍得對抗「死要全屍」 聲紋卡換長輩最後一次成全

醫界簽署支持器官捐贈。(資料照,取自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臉書)

「爸,是我啦,希望你永遠不會聽到這段錄音,但若你聽到了,就代表我不能繼續陪伴你了。」「即使如此,還是希望你能支持我器官捐贈的最後心願,讓我把愛傳遞出去,幫助其他生命在世界不同角落努力生存下去」這是器捐病主中心去年(2023)推動的器捐聲紋卡,目前相關網站已有逾千人註冊。而幾乎同時,德國非營利組織Junge Helden也設計了一款器捐刺青圖案Optink,鼓勵人們將刺青刺在身體明顯處,藉此與親友開啟器捐觀念溝通的話題,也引起國內不少年輕人的注意。

台灣推動器官捐贈多年,2002年由當時的衛生署(現稱衛福部)捐贈成立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020年結合病人自主業務,改稱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以下稱器捐病主中心),結合相關NGO團體及各大醫院,進行器官捐贈勸募,以及線上配對與分配的工作。截至今年(2024)1月底為止,全國累計已有56萬0296人簽署了器官捐贈卡,占總人口比率約2.5%。

即使註記有意願,醫院仍會進行「黃金36小時協商」

同意器官捐贈代表的是一種對生命永續、生生不息的價值觀,但就算這樣,簽署當下,意願人也不會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真的會走到要器管捐贈的那一步。反之,源於每一個人臨終前的器官條件差異性很大,當下配對的機緣也不同,所以,最後也不是每個簽署者都能如願送出大愛。但無論如何,只要能有愈多的人願意簽署,等候器捐續命的重症患者,就能多一分重生的希望。

只不過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在現實情況的器官捐贈流程中,因病或意外被判定腦死的患者,是否曾在生前依自由意志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是一回事;最後時刻,其在世家屬是否願意依患者意願放手,讓器官捐贈順利執行,往往又是另外一回事。

20240202-N501_A近年國內同意器官捐贈的簽署人數
 

換言之,為了顧及捐贈者家屬的感受,實務上,即使捐贈者生前曾明確表達器官捐贈意願,且依法註記於健保IC卡內,但醫院還是會進行所謂的「黃金36小時協商」(基於醫療需要,心臟等重要器官若要移植,必須在捐贈者被判定腦死後36小時之內執行),即由專業社工在時間之內,進一步取得捐贈者家屬的書面同意,否則,捐贈者的遺願還是無法達成。

器捐病主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表示,礙於華人老一輩普遍仍有「全屍」的觀念,國內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意願人多以20到49歲的青壯人口居多。更甚者,很多潛在捐贈者尤其是年輕人都是瞞著家中長輩偷偷簽署器捐同意書。只不過其中有些人又會想要索取實體的器捐卡作為紀念,殊不知當卡片寄到家中時,往往也是這個「秘密」被戳破的時候。

國內器官捐贈同意書簽署者年齡層分布,是以20歲~49歲的青壯年口為主。(取自器捐病主中心網站)
國內器官捐贈同意書簽署者年齡層分布,是以20歲~49歲的青壯年口為主。(取自器捐病主中心網站)

於是,器捐病主中心時不時總會接到潛在捐贈者家中長輩憤怒的抗議電話,且經常擘頭就是一頓罵地說:「你們這裡是什麼專門摘人器官的邪教嗎?!怎麼可以讓我的孩子簽什麼器官捐贈同意書,是將來萬一他死了,也不讓他保留全屍的意思嗎?」 (相關報導: 證券銀行接連出包 股市大戶中纖王家入主台中銀,金管會監理螺絲掉滿地 更多文章

器捐聲紋卡可保留捐贈者心聲

此時接線人員都會好聲好氣的解釋,簽署器捐同意書必須年滿20歲,也就是說,能夠完成簽署動作的潛在捐贈者都是法令認定的成年人了,保有完全的身體自主權利,以及是否簽署器捐同意書的決定權;更何況,認同與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是一種大愛的表現,希望家長給予支持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