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總統大選後,隨即諾魯與中華民國(臺北)斷交,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恢復外交關係。諾魯外交與貿易部長安格明(Lionel Aingimea)對央視記者表示,與臺灣斷交將為諾魯發展帶來新機遇。
諾魯斷交後,中華民國僅存12個邦交國,換言之,世界上190多個國家僅有12個國家願意以《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接受中華民國派遣外交使節並給予相應的禮遇及待遇。
教廷(梵蒂岡)是這12個邦交國中其中一個,也是唯一領土座落在歐洲的國家。教廷不只在臺北設有駐華大使館,中華民國也在義大利羅馬、近梵蒂岡城設有大使館,並在大使館牆面升起中華民國國旗。
這座在羅馬的中華民國大使館,它的意義,不只代表一個邦交國,更是在人來人往的歐洲街頭,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各國民眾,中華民國實際存在,而且仍舊存在。
然而,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北京逐步對外籍傳教士開門。隨著中國大陸與教廷的互動增加,許多人擔憂教廷與中華民國斷交。
1979年起,教廷不再派遣總主教級大使出任駐華大使館,改派蒙席出任臨時代辦——代理教廷大使缺位時期的職務。2018年教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協議,為期兩年。2020年這項臨時協議第一次延長。2022年9至10月再次延長時,媒體傳聞談判過程中包含設立「宗座聯絡處」的規劃。今(2024)年春天,教廷將再展開談判,就即將到期的新一個2年進一步磋商及規劃。
教廷會怎麼安排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關係,尤其在隨著美國相對國力下降,歐盟、中國、亞洲國家相對國力提升的情境下,更受外界關注。教廷會怎麼選擇呢?
教廷相當富裕,而且教廷存在的目的與提升她國民經濟待遇無關,因此,援助外交、技術外交並非影響教廷的做法,無論是臺北或是北京習慣拉攏邦交國的手法都不可行。擴增教友規模也不是教廷外交的核心目的,畢竟教會關鍵的是信仰本身和活出信仰,而不純乎數字統計。於是,真正在教廷內心的議程,幾乎不是目前社會輿論中提及的財富、人數,甚至主教任命這項議題。
許多人提及,教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做出比對越南更多的讓步,讓北京得以插手主教任命。這其實是個以政治為出發的扭曲解讀,因為協議內容從未公告,各項說法只是猜測。
事實上,教廷是個熱好與各國簽署雙邊協定的國家,自18世紀以來,教廷共計簽署266個協定,其中多數仍在實行中。這些協議超過一半以上是在20世紀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後簽署。透過協定的國際法文件,教廷得以保全自身利益,同時也將天主教價值觀嵌入各國國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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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任命是這樣雙邊協定的關鍵題目,即便是與天主教國家簽署協定,教廷同樣也會納入「關於教會人士任命」的條文,它的文字通常包含著兩大觀念,首先俗世國家尊重天主教會教宗有權任命教會各階層人員,其次天主教會基於尊重俗世國家爰於宣布新任主教人選前會先行通知當地政權。教廷與北京的主教任命臨時協定,無外乎也是圍繞著如何在彼此尊重下,把這兩大觀念展現出來。
中梵《主教任命協議》談判延續效期之際,教廷遭質疑為此不敢觸怒中國。教宗方濟各。(AP)
因為固有穩定的談判機制,教廷與北京持續就各項教務問題,拓展協議內容,除了磋商設立代表教宗本人的宗座聯絡處外,就教區劃分談判、設立非常駐宗座代表及派遣教宗特使訪問、教會免稅權利、自由設立天主教教育與社會福利相關機構、教會得以自由接觸媒體及透過媒體傳播信仰、教會得以自由設立天主教傳媒、天主教學校得以教授天主教信仰等議題,依照教廷對外談判的慣例,逐步也會在與中國談判的過程中亮相。
教廷不急,天主教會對中國的傳教事業,已經發展500年。自聖方濟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 S.J.)初到東亞,歷經利瑪竇(Ven. Matteo Ricci, S.J.)、徐光啟、郎世寧(Fr. Giuseppe Castiglione, S.J.)、南懷仁(Fr. Ferdinand Verbiest, S.J.)、南懷義(Fr. Theophile Verbist, C.I.C.M.)、德日進(Fr. 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 S.J.)、剛恆毅(Cardinal Celso Benigno Luigi Constantini)等等,諸多教區及修會神父、修女、修士及教友協作者帶著熱誠加入行列,也培育起中國本地的神職人員及開啟中國聖統制。
教廷並沒有急於在外交上做出調整,關鍵的是天主教會的教務推展穩妥順暢,無論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在中華民國。
雖然,中華民國的政治領袖較多主張「臺灣是宗教自由國家」並不存在與教廷教務衝突之處。然而,事實上,教廷自1967年起在臺北主辦的神學院,長年無法獨立授予學位。直到2012年與中華民國簽署雙邊協定以後,神學院才獨立出來,並可依照教廷體制授予神學學士(S.T.B.)、碩士(S.T.L.)及博士(S.T.D.)等學位。
這只是其中一個中華民國必須與教廷雙向瞭解,共同研商解決方案的教務問題。其他如天主教中小學得自由教授天主教信仰、教區法人身份、教會免稅、教會婚姻等等,其實如果要談,中華民國有許多議題可與教廷對話及簽署協定。
教廷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簽有實施中的雙邊協定,至少從教廷宗座額我略大學教會法學院的統計資料來看,教廷與中華民國在2012年由雙邊教育部簽署「關於高等教育合作及研習、資格、文憑與學位採認協定」,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18年簽署「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協定」。
教廷同時與兩岸兩個國家往來,似乎不成問題。就在外界關注教廷與北京融冰互動的2015至2018年間,依據中華民國外交部條約協定資料庫記載,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教廷金融資訊處在2017年簽署「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教廷在意的是教務問題,而不是外交政治問題。推動與教廷的外交關係,必要瞭解天主教會兩千年來的傳統、自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以來面對現代性做出的價值觀決定,以及,我們願意用多少力氣去回應教廷在外交的核心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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