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專欄:圍獵傳知行與權力偏執狂

2015-02-02 05:30
傳知行諸君迄今走不出大言賈禍的噩夢。(傳知行網頁)

〈楊子立的悲情之旅〉

unnamed12ss楊子立的名字廣為人知,始於2001年北京的「新青年學會案」。那是典型的通天大案——時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親自批示嚴辦。所謂「新青年學會」,不過是幾個青年知識份子發起的讀書會,楊子立是主要參與者。儘管學會成員不乏忠實的中共黨員,仍免不了被邀功心切的北京國安鎖定。學會被搗毀,新青年四君子悉數下獄。楊子立被處重刑,一天不少地坐滿八年刑期。

出獄後,楊子立加入了民間智庫北京傳知行研究所,轉型為一個社會學者,潛心研究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問題,著述頗豐。朋友們都為他的成功轉型加額稱慶。殊不知,三個月前風雲突變——傳知行跟當年「新青年學會」一樣全軍覆沒。楊子立的命運隨之逆轉,秘密員警急切地尋找他,用心顯而易見。他不肯配合警方作證,只好自我流放。

十四年前遭人暗算,十四年後噩夢重來。楊子立的悲情之旅,折射了普通中國公民的莫測風險。

今天談到「新青年學會案」,時人多歸咎北京國安。這當然沒錯。正是北京國安的刻意構陷導致四君子被判重刑,連臥底的國安內線李宇宙都認為太過分而良心難安,不得不站出來為四君子鳴冤,「新青年學會案」的黑幕始能大白於天下。但如楊子立後來披露的,有罪的豈止北京國安,從預審處負責人劉勇到檢察官李磊森、韓曉霞,再到法官柏軍和金星,哪個不知冤情?哪個不是昧著良心辦案?整個司法體系都沒有糾錯功能,都沒能阻擋冤案的發生。

甚至可以說,具體到「新青年學會案」,並不存在真正的司法,有的只是政治。起決定作用的,則是江澤民的批示。楊子立多年後回憶:「由於有了來自天庭的指示,一切真相都被強行壓垮了。」整個司法也被強行壓垮了。以至於多年後楊子立仍忍不住網上質問江澤民:「您在做批示前聽到我們的申辯了嗎?如果沒有,您只是根據安全部的單方面意見就批示判人重罪,那還要法官幹什麼?《刑事訴訟法》既然規定了當庭質證、限期判決等程式,那就說明應該靠法官的庭審來判斷公訴方和被告人究竟誰是誰非。這種不靠法律程式,而由政治領導人根據行政彙報決定刑事案件結果的做法,符合『三個代表』嗎?」

顯而易見,所謂「新青年學會案」根本就是北京國安一手羅織,政治領導人推動,因司法不獨立而得逞的冤案。但最大問題不在此,而在於到了宣稱要兌現「依法治國」的今天,到了呼格吉勒圖冤殺案終於平反、聶樹斌案終於啟動複查的今天,當局對「新青年學會案」仍諱莫如深。給人的印象是,有錯必糾只限於單純的刑事案件,凡屬政治案件,哪怕冤情似海,也不在複查之列。即所謂「法治」僅限於刑事範疇,政治範疇適用的仍只是傳統的專政。所謂「法治」與專政雙軌並存,這或許才是所謂「社會主義法治」的特色或者說本義?

(新青年學會案遭拘「四君子」。取自網路。)

〈圍獵傳知行〉

「新青年學會案」發起之初,曾有朋友好言相勸:要麼大張旗鼓以免當局生疑,要麼乾脆秘密活動。但這建議被既不願高調,又自信問心無愧的楊子立們拒絕。今天回顧這段往事,楊子立感歎說:他們當時太年輕,沒有政治鬥爭的意識,不懂無產階級專政下政治鬥爭的殘酷性。

這總結未必靠譜。不懂固然要付出慘重代價,但是懂又如何?今天的傳知行諸君成熟得多,不可謂不懂,所以,傳知行的整個運行,極為規範,但逃脫了「新青年學會」的厄運麼?

對傳知行的圍獵,很早就開始了。就公開的報導可知,早在2013年7月18日,即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被捕次日,傳知行辦公室即遭北京民政部門襲擊,二十多名執法人員突然闖入,宣佈取締研究所,並抄走研究所牌匾和大約600本研究報告等物品。其實傳知行研究所不過是傳知行公司的內設機構,傳知行公司則是工商註冊,原本不在民政管轄範圍。隨後,郭玉閃跟當局展開了艱苦的談判,以他徹底退出傳知行為條件,當局承諾傳知行公司維持運行,只是不再對外使用傳知行研究所的名義。但這承諾根本算不得數。一如當初構陷「新青年學會」,構陷傳知行的緊鑼密鼓從來就沒有真正停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