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合宜住宅弊案,25日上午起訴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遠雄副總魏春雄等5人,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經過近6小時開庭後裁定,葉世文繼續羈押、趙藤雄3000萬交保,限制住居,魏春雄則是5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下午庭訊中,合議庭先訊問葉世文,他坦承於八德合宜宅案中,向遠雄收賄1600萬元,但辯稱沒違背職務,另坦承於林口A7案中收賄400萬元,不過沒幫上忙,葉世文表示,不可能會有勾串的情形。希望法院能讓他交保。
趙藤雄也強調自己不會逃亡,因公司很多事要他統籌,且他若再遭羈押,大巨蛋可能蓋不起來,他不可能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