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當時外界關注她是否會簽署死刑執行令,她只回答「有必要的時候會」。
上任211天之後,羅瑩雪終於還是簽署了死刑執行令,如今看來,馬政府終於到了「有必要」的時候了。
什麼是有必要的時候?看看最近發生的事情,當人民佔領立法院行政院之後,當人民夜宿凱道和忠孝西路,當人民對服貿胡亂審查和核四政策發出怒吼,當人民在網路上瘋傳警方執法爭議影片。啊,原來這就是所謂「有必要」的時候。
難怪作家張娟芬會有那麼一句話「死刑就是這樣用:政府的活期存款。民怨四起時,殺幾個洩憤。」
回顧過去幾次執行死刑的時間點,2009年底立委吳育昇身陷婚外情風暴,隔年一開議便要求法務部執行死刑,逼得王清峰下台。4月ECFA爭議雙英辯論,5天後法務部處決4死囚,在此之前,從扁政府到馬政府已經四年未執行死刑。
2011年初,江國慶案重啟調查,民間要求檢討死刑的聲浪再起,曾勇夫二話不說又「春決」5人展現決心。
2012年底,檢察官陳玉珍貪瀆案爆發、台南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法務部又槍決6人。
2013年3月,賴素如弊案爆發、史上最多的22萬人上街反核,4月立法院為了核四公投案大打出手,4月19日陳水扁移監當天,又多了6名槍下亡魂。
2014年初,吳育昇(又是他)驚險逃過罷免連署,馬上又在立法院要求執行死刑。這一次政府特別忍了很久,忍過了立法院和行政院被佔領,忍過了30萬人上街,忍過了整整一個月的服貿風暴,終於隨之而起的核四爭議、林義雄禁食、忠孝西路被佔之後,扣下扳機。呯呯呯呯呯!
存款又派上用場了,反正政府就存著,隨時可提領,尤其是龍應台所謂「政府部會輪流失火」之際,死囚就出來應急救火,挽救民意,轉移焦點。
每每執行死刑,政府總以民意為擋箭牌,口口聲聲稱「有八成的民意支持死刑」,但偏偏在這個時候,掌權者挾以「民意支持」形同自打嘴巴,尤其在所有民調都顯示「多數民意」反對核四興建時,行政院仍堅持「核四只停工不停建」、「留給下一代選擇」,無異赤裸裸展現雙重標準給大家看。
奇怪的是,同樣是國家重大政策,「多數民意支持」可以拿來殺人,而「多數民意支持」卻無法廢除核四。民意形同這個號稱民主政府施政的武器而非依據,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同樣的,馬英九曾宣示要從政策面減少死刑,然而自2010年恢復執行死刑之後,每年執行數分別為2010年4人、2011年5人、2012年6人、2013年6人、2014年5人。是的,我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減少的跡象。如果政府對於自己簽署的兩人權公約,以及政策方向都可以視如敝屣,那麼在這個時間點,我們又如何能夠相信「核四只安檢不放燃料棒」和「非核家園」這些政策真的會兌現?可怕的是,死刑和放入燃料棒一樣,都是不可逆的作為,這一槍下去,以後有變數,神仙也難救。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槍決名單裡,竟然包含曾被判無罪、被喻為兩岸司法黑箱協議的犧牲者而極具爭議的杜氏兄弟案,不禁又令人聯想先前吵吵鬧鬧還躺在立法院裡的爭議服貿協議以及監督條例。兩岸的協議或許還沒對產業巨大衝擊,倒是先改變了人命。而馬總統親自簽署頒布的《兩人權公約》,現在看起來就像《環境基本法》裡的非核家園條款一樣,怎麼樣的看不到真正「依法行政」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