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9年達爾文出版物種起源一書,人們開始瞭解物競天擇的原理。自然界發生了天崩地裂的變化之後,物種根據本身的生理優勢在物種之間展開競爭,之後的適者生存自是再明顯不過的道理。由於達爾文的理論是衆所皆知,我想說一些可能不是衆所皆知的事實。
在達爾文作出物競天擇的結論之前,他的最大困擾是:為何在自然界變化之後,有些物種會做如此的變化,而另外一些則不會?原來,競爭這兩個字並不在那時的博物學家的思考範圍內;在1838年達爾文讀到了馬爾薩斯先前出版的人口論,他才恍然大悟。在馬爾薩斯的理論裡,由於糧食增產永遠趕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人與人競爭的結果導致戰亂等社會不幸,最後往往是一些具有生存優勢的人得以存活。這樣的道理被達爾文轉而套用在物種之間的競爭,也是非常恰當。實際上,競爭在當時的經濟學家圈子裡已經是個非常時髦的觀念。先前,1776年亞當斯密出版的國富論就是根據競爭與分工的原則,闡述了國家的財富不在於擁有的黃金數量,而是在於鼓勵市場競爭後,分工導致效率的提高,這才是真正國家的財富。
還是回到達爾文吧。在演化論中,天擇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假設;自然界變化以後,物種的競爭才開始;永遠不會反其道而行。細心觀察的結果,讓我不得不對這個前提假設提出合理的懷疑。為了方便以下的討論,我們必須區分兩種不同性質的競爭:人競與天競。
「人競」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或是物種間的競爭與自然界的變化無關。這種競爭可以是大學聯考的競爭,職場的勾心鬥角,政治圈的爾虞我詐,簡單的說,就是原版演化論下的物種競爭。人競可以產生正面的效益,例如在職場的壓力下,沒有人敢鬆弛懈怠,因此創造了高效率的企業。人競也可以產生負面的效益,例如在民主選舉下,希特勒取得政權後振興德國,但發動二戰對世界造成毀滅性的災難。
不同於人競,「天競」是指人類與自然界之間的競爭。天競可以是愛迪生發明電燈,愛因斯坦發表相對論,或者賈伯斯創造Ipad。這些都是正面效益的天競,但是天競也有可能產生負效益。科學家對DNA做修改,創造出轉基因食品,可能導致(未知)新的疾病。人競與天競的區別有時還是得小心。原子彈是人競與天競的共同產品,但是,使用原子彈是完全人競的後果。另外,發現抗生素是純粹天競的例證,製造與廣泛使用(濫用)抗生素,也是人競與天競共同作用下的產物。
人競與天競還可以做更進一步的探討:是人競促進了天競,還是天競促進了人競?相對論的發表間接促使原子彈的誕生(天競促進人競),但是若無二戰,可能它永遠不會使用。實際上,二戰以後的東西冷戰時期,原子彈的存在及永不使用,正是人競的正面效益。所以,天競的正面或者負面的效益最後還是要由人競來決定。
工業革命之後,經濟學者普遍的認知是,全世界的平均經濟增長率在逐漸升高:從19世紀的1%提高到20世紀的2%,最近30年更提高到將近3%。如果以2%的速度增長,未來150年以內,人類的平均生活水準將會提高16倍!大部份的經濟學者也都同意,如此驚人的變化絕大部份來自科學技術的提升,也就是以上所說的天競。他們所以得到如此的結論,其理由也很簡單:數千年人類的文明史充滿了人競的痕跡,但是千百年來平均經濟增長率幾乎為零,只有在工業革命之後,我們才真正觀察到顯著的經濟增長。所以,長期的經濟發展必須依靠天競,而不能僅僅憑藉人競來達成。(當然,這也是演化論的前提假設的先天限制,它無法解釋近二百年來的經濟發展。)換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天競不一定時常看得見摸的得著,但是若想維持長期經濟增長,人競必須以不妨礙天競的正常發展作為它的一個合理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