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媒介改革或媒介社會運動在台灣的發展,相比於近八十年歐美的媒介改革活動,至少有三項特徵。第一,出場的時間比較慢。第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媒介改革與政治選舉關係密切。第三,歐美已爭議超過半世紀的媒介產權問題,直到1990年代才成為媒介改革運動的目標。
許多曾被殖民,脫離殖民後又長時間受一黨威權統治,並在其間發展工業的國家,都有這些特徵,只是特徵的色彩及具體的過程有所差異。
就台灣來說,1915年台南的西來庵事件,死傷逾萬人後,台灣人的抗日行動由武鬥轉至文鬥,開啟了透過媒介改革(創辦新媒介)作為向統治者爭取發言權的歷史。
政論雜誌與「地下」電台的沉淪與辯證
1921年成立的文化協會雖曾運用影片啟蒙民眾,但就延續及效果來說,日據時期最主要的媒介改革活動,應該是《臺灣(新)民報》系統(1920-1944)的創辦與經營。這個系列的報紙除了是台灣本地資本家、地主、青年學者與社會運動領袖向殖民統治者爭權的工具以外,亦帶有農工階級成分。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承續《民報》色彩的刊物,應該是李萬居創辦的《公論報》(1947-61),其次是1975年開啟(黨外)政論雜誌時代(維持了十年多)的《臺灣政論》(只出版5期)。這些雜誌的農工成分雖然有,但淡薄了許多;明白站在勞工等階級位置,並有明顯反(美)帝國霸權的刊物,最主要的是《夏潮》月刊(1976-78)、《夏潮論壇》(1983-84)與《人間》(1985-89)等。這些政論雜誌遭受龐大的查禁壓力(值得注意的是,《夏潮》等左傾的雜誌反而得以發行不墜,甚至得到大學圖書館的庋藏)。以1985年為例,出刊的黨外政論雜誌346期當中,有58.7%(203期)被禁,財務損失3千萬新台幣(當年約折合100萬美元)。其次,這些媒介的創辦經常與選舉有關,內中又以《美麗島月刊》(1979.8-12)達到最高峰,據說銷數曾達10萬份;它在全省多處設立據點進行串連,為選舉作準備時,引爆「高雄事件」,主事者盡數琅璫入獄。
1986年11月30日,許信良未獲國民黨政府許可,搭機從日本返台,警民發生衝突,其過程由「綠色小組」以影像記錄並對外發售,在當時部分第四台(尚未取得合法地位的有線電視)的頻道廣為播放,標誌台灣媒介的改革觸角延伸到了電子媒介。從1990至1993年,部分是為了版權問題,但也出於鎮壓媒介興革活動的意圖,政府編列了2,601萬元取締第四台。
1993年初,收音機登場,成為新一波的媒介改革活動,由於收音機頻道的開辦並沒有得到政府核可,因此一般稱之為「地下」電台。但也有人稱之為「民主」電台,表示它們固然沒有得到政府的認可,惟它們的聲音傳達了很多主流的、建制的媒介所沒有長期而穩定表達的內容。雖然有些電台仍沒有脫離政治選舉的短線目標,但有關政治議題、性別、階級、環保、國家機器的認同等等社運新聞及言論,似乎有了更多的、長期的現身機會。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1993年11月,地下電台在選舉背景中,因許榮棋主持節目的風格,蔚為風潮,一年多內,這個作法廣達全國,數量增加至60餘家,播音形式以現場扣應(call-in)為大宗,但各電台內容參差,較難化約比較。惟在政論雜誌時期就已經頗為活躍的張金策,他也創辦「群眾之聲」,呈現了較強烈的左獨的普羅色彩。
針對這波媒介改革活動,國民黨政府採取棍子加蘿蔔的對策。
棍子是加緊取締地下電台,並修改《電信法》加重罰則,如1994年4月21日由台北市地檢署首次抄台,7月底擴大,出動直升機配合地面作業,同時包抄北縣市14家,至1995年初共進行12次抄台行動。1996年8月,新《電信法》生效,地下電台面臨徒刑、拘役與罰金的處罰。1997年電信總局責成中華電信公司以其違反《電信法》第8條第2項為由,將124家地下電台斷話。1999年5月「寶島新聲電台」台長張素華因前年參與反抄台遊行,違反《集會遊行法》,入獄50天。
蘿蔔是從1993至2000年共分9梯次「開放」電波,共發出中、小功率(電波範圍在5及20公里)執照一百多家。其中第9梯次的申請結果在2001年2月公布,地下電台當中,歷史最悠久之一的「寶島新聲電台」也在更換申請地區之後取得了執照,2001年9月重新起步營運。地下電台所爭取的標的,也就是電波頻譜資源,雖然為各種大型及小型商業利益所分食,但社會追求自我解放的力量,已經並且仍在透過地下電台及其他媒介與議題,尋找更新及向上的出路。
「退報」運動與讀者投書專版的出現
台灣教授協會(台教會)等十五個社團,於1992年11月23日發起「退報救台灣運動」。這些社團認為,《聯合報》在報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環談話時,猶如「中共傳聲筒、中共《人民日報》台灣版」。
該運動透過大型演講、研討會、文宣品發送,在報端廣泛發表文章(日後結集為《退報!退報!就是退聯合報》二冊,及《法律人會診退報案》)等方式,宣揚其主張,並遊說廣告主不登廣告、民眾不買報。
《聯合報》在11月26日要求退報運動停止活動,並促各報停止報導。27日再以社論呼籲讀者「起而維護知的權利」,並將此事件定位為台灣教授協會等對新聞自由的侵害,一直到1999年8月,《聯合報》發表專文論述政府與新聞界關係時,仍然舊事重提,反覆闡述該事件對於新聞自由的妨害。
《聯合報》又分批宴請廣告主、首度以閩南語在電視上打形象廣告,推出促銷活動(包括在南部以10元搭售早晚報)。然後在1992年12月29日,《聯合報》以罕見的三個版面,說明「李瑞環談話新聞風波始末」。《聯合報》並控告運動主要發起人林山田、李鎮源、楊啟壽與林逢慶等四人。1993年7月底法官鄭麗燕判林山田有期徒刑5個月,另三人拘役50日。至1994年8月24日,高等法院改判四人無罪。
退報案肇始於李瑞環談話。不過,報導該新聞的媒介,不只是《聯合報》。為什麼台灣教授協會等十五個社團抨擊《聯合報》,而不是其他報紙?或許有兩個原因。
第一,《聯合報》主張台灣與中國應統一的立場,鮮明穩定。並且,長期以來,該報的形象偏向保守,不滿此一立場的社會力量蓄積已久,終至在總統李登輝藉機指責《聯合報》恫嚇台灣人之後,決堤爆發。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第二,但接近於《聯合報》而遠離台教會立場的媒介,比比皆是,捨其他媒介(如當時的三家無線電視台)而鎖定《聯合報》,可能也不無策略可量,也就是全面發起抵制運動,力有未逮,難度必然更高。
事件發生之後,《聯合報》的固定立場並未轉變。就此說來,退報運動企圖鬆動《聯合報》對於兩岸關係的立場並未成功。但另從其他層面觀察,退報運動卻另有可觀之處,它創立了先例,可能也對台灣報紙的新形式產生了催化的作用。
首先是1993年3月起,《聯合報》率台灣報紙之先,出現了歐美報紙行有百多年的言論及讀者投書專版。接著,《中國時報》在同一年10月也開始有了這個版面,往後再有《自由時報》等報亦跟進設置。雖然讀者投書在台灣的報紙存在已經很久,特別是在1998年元旦報紙張數從三大張增加為六大張之後,投書的次數尤為常見。惟須注意的是,在《聯合報》設置專版並啟動連環效應之前,這些投書的版面最多是半版(特別是《中國時報》),更多時候則是少數幾則投書的拼湊,並且位置不一,完全取決於當日報紙版面的調配。
其次,放在世界傳播史上加以觀察,退報運動有其普遍面向,但也有其特殊表現。普遍是指公民以非暴力手段抵制、杯葛媒介,不但見於歐美文獻,近鄰南韓亦多見,如1987年的拒繳電視執照費運動,1999年5月教徒包圍電視台。特殊則指其動力似乎尚未見於其他國家,出於退報聯盟的國家認同與《聯合報》迥然有別,就此而言,退報運動的特殊性,也就可以說是台灣處境特殊性的延伸,反映了台灣與中國關係的歷史格局。
901遊行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誕生
創刊於1947年的《自立晚報》,在1959年增資改組以前,即以被政府停刊4次而聞名。改組後,吳三連出任發行人,一般將這個時期以後的《自立晚報》稱為台南幫所屬。在《公論報》於1961年關閉後,《自立晚報》相對獨立的色彩愈發確立。
報禁解除後,台南幫於1988年增辦《自立早報》,不多時陷入困境,至1994年7月,確定早晚兩報將易手由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政忠蒐購。新聞傳出,報社員工、文化及社運界譁然。7月19日中央研究院士李鎮源等七百餘人,在《中時晚報》發表全版「關切自立聲明──請維護自立報業自主風格」。
8月中旬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發起「搶救自立、生產民主、工投典範:工運及社運團體呼籲自立資方尊重新聞自由、落實生產民主連署書」及「推動成立『緊急尋金小組』」。8月16日《自立晚報》頭版半版以幾近留白方式,向讀者「表達深深的歉意」。
稍後在記者節當天(9月1日),以自立記者為主的團體主辦「901為新聞自主而走」的街頭活動,在颱風襲擊台灣的台北市,繞行仁愛路、新生南路與濟南路。包括記者在內,共有4百餘人參加,是為台灣記者遊行示威的第一次,熱鬧氣氛多於對抗,訴求「爭取內部新聞自由」、「推動編輯部公約」,並宣布將「成立自主性新聞專業組織」。次(1995)年3月29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Association of Taiwan Journalists,記協)成立,是第一個跨媒介的記者自主社團。1997年9月記協創辦《目擊者》(Media Watch)雙月刊。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記協成立之初,曾有該會應該是專業、工會或既專業又工會組織的討論,為期短不深入。惟截至1999年夏季,記協會員數增加有限,似不足五百,也就是無法從會員所繳納會費維持本身的運作,實亦談不上究竟是專業或工會組織,以及此兩種型態是否衝突或可調和的問題。除了會員少,需依賴外界捐贈之外,就第一年《目擊者》所刊登的文章比例來看,記協另呈現以下特徵。
一是較少談工作權(34%),談及工作權的部分又以新聞自由與專業為主(占51%)。反觀全英國記者工會的雙月刊《記者》(Journalist),情況大不相同,前兩個數字分別是50%與19%。台英兩地的這個差異,可以有兩種解釋。一個是《目擊者》的宗旨是對外發言,不是聯絡會員、反映與解決其問題,而英國的《記者》是工會刊物,自然傾向於反映本身問題。這個現象可以代表記協理想性較高,擺脫了會員短期利益的限制,惟果真如此,則因記協會員少且分散在不同媒介,其集體力量不足,這些言論變成只是個人的意見,並不具備召喚行動的基礎,形同記協懸空發言,欠缺對抗性,更多的卻是自我反省。另一個解釋是,台灣記者的兼作公關、廣告收受紅包、不重受訪者的隱私、欠缺自律等等情況,堪稱嚴重,而黨政機器欠缺良法(如沒有資訊自由法),新聞自由的發揮空間有限,顯示台灣媒介殷切需要新聞自由及專業的程度超過西方同業,《目擊者》聚焦於此,事出有因。媒介工會聯合組織的刊物《大傳聯季刊》曾指責記協,說它無視媒介工作環境日漸惡化,卻高談資訊自由、票選總編輯等,未盡公平與厚道,但林佳和研究德國新聞史,指「要真正落實內部新聞自由的憲法要求,最終只有透過運動及抗爭」,仍然值得記協參考。
黨政軍三退運動與民視的誕生
1994年末,台灣省長及台北市與高雄市長的選舉,同時登場,是台灣自有選舉以來的第一次。在此背景中,11月21日,民進黨在報紙頭版購買半個版,呼籲「拒看三台,突破壟斷」。
事實上,對於俗稱三台的台視、中視與華視,不但在野黨(如民進黨)有所怨言,特別表現在選舉時對於三台的抨擊,如前段所引政治文宣的用語。究其實,由於三台長期浸淫在國民黨(以及受其主導的中央政府及國防部)的掌控,社會清議對於三台的批評也是相當頻繁的。
以解嚴後為例,1989至1994年的選舉期間,《自立晚報》針對三台不公平的報導或評論則數,1989年是9則,1991年增加至13則,1992至94年分別是12、16與13則,並且,其中有半數以上放在最重要的頭版與二版,每年積累的篇幅經常在2千平方公分左右(約1萬字)。其中並有若干次由平面媒介(如《中時晚報》與《中國時報》)先後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合作(後者執行監看,前者刊登監看結果)。至1994年12月12日選舉結束後,陳興正與陳仁達醫師於華視大樓附近「禁食呼籲媒體改造」,他們指控「三台是民主的殺手」。
這些來自輿論的反省及市民的抗議,約略可以讓我們掌握並重構當年的實況,明白有關三台的改造,既是在野黨所關注,也是社會力量所垂詢,因此三台也就同時是政治與媒介問題。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1994年大選過後,民進黨在台北市主政,提供了新的動力,讓政黨及人們對於三台的不滿,得到另一個階段的宣洩及施壓管道。首先是1995年2月18日,澄社等八個社團成立「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聯盟」(三退),要求以股權大眾化(也就是將所有官股及國民黨持有的股份全部賣出)的方式,希望藉此迫使國民黨不能再影響三台的運作。
當時,澄社內外部均曾出現質疑的聲音,認為如果採取這個改革方案,也就是使得三台變成澈底的私有財產,那麼,無論使用名詞是股權大眾化或個人持股不能超過1或2%,終究只能是股權及經營權財團化的意識形態化妝師。在政治人物方面,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謝長廷在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舉辦的會議中(1995年5月)則表示:「將三台納入公共電視體系……才能澈底改革電視體制。」約略在同時出版的《給台灣一個機會》這本標示是「民進黨1995/96競選綱領」的文件中,亦提出了幾乎完全相同的主張,它說:「現存的三家無線電視台,由於多屬官股或長期壟斷國家利益,並使用大量公共資源……應朝『公共化』發展……『媒體改造』必須處理……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階級劃分,與民主政治體系平等要素之間的固有衝突。」
三退成立後不久(2月21日),台北市政府表示,省府所擁有的台視49%股權,應釋給北高兩市各15%。接著,3月20日三退人員拜訪台北市政府尋求支持。三退隨後陸續在敦化國中舉行演講並發行本運動問答手冊與貼紙、拜會民進黨與新黨立院黨團得到支持。到了5月14至19日,活動漸漸進入高潮,三退在台視大門口舉辦「看三台、批三台」活動。至5月20日,三退發起遊行,估計有4、5千人參加。25日立法院聯席審查廣電法修正案,有關股權修正案(使三台澈底私有化)的提案被否決。
三退受阻於立法院之後,台北市政府持續成為三退施力的槓桿。5月24日,北市新聞處長羅文嘉表示,台視若對三退運動無善意回應,則在7月31日租期屆滿時,北市府將不再續租竹子湖給台視,到時候台視電波將無法發射。其後,北市府籌碼有限,慢慢讓步,三退發起人亦逐漸淡出運動,至2000年3月18日總統大選之後數個月,三退又短暫在報端出現了幾次,惟此時的主導者是前國民黨員的立法委員。
政黨與社會對三台的壓力,除了展現為三退運動之外,也展現在第四個特高頻(VHF,76至88兆赫)電波的配用過程。
最早是在1993年5月,交通部宣布將開放該電波作為「地區」電視頻道。7月,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取得經濟部核發執照,准予經營無線電視,但此時新聞局的政策仍不明朗。但到了1994年1月底,新聞局已經宣布,該電波將給私人使用,作為「全國」範圍的電視頻道。消息確立之後,許多在野黨人紛紛叫好,認為這是近幾年來他們向國民黨施壓已經奏效的證明。
1994年6月,蔡同榮與民進黨一些政治人物合組民間全民公司,加入另兩家公司行列,準備申請該段電波的使用權。在新聞局審議本案期間,張俊宏與蔡同榮等人於1995年3月5日在紐約舉行記者會,表示若民進黨再爭取不到第四家無線台,不排除以非和平手段激烈抗爭,可能率眾「砸毀台視、中視、華視中的一台」,張並說這不是「告洋狀」。6月16日,蔡、張的民間全民公司取得執照,並展開籌設,新電視台民視則於1997年6月11日開播。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我們可以說,三退所凝聚對於三台不滿的社會力量,被蔡同榮與張俊宏主導而使用民進黨名義的公司所利用了。
公視正名運動的局限及現況
1990年6月,新聞局成立「公共電視台籌備委員會」,此後八年之內,歷經兩個高潮兩個階段,最後公共電視終告在1998年7月開播。
第一階段,公視的籌備由政府行政部門主導。到了1990年11月,有半數以上籌備委員因為憂心自己成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表達辭意。1992年9月行政院大幅修正後,通過《公視法》草案,並在10月移送立法院審議。
第二階段,由於社會干預增強,公視籌備工作出現重大轉向。從1992年底,但特別是1993年起,進步公民力量的集結領域,總算爬行到了電視,準備藉由籌建公視,牽動官控商營(或者說是「商控官營」可能更正確些)的台視、中視與華視不得不改革的能量。
由於三台基本上是商業控制,但經營權力掌握在國民黨政府,於是,三台獨攬的電視廣告收益,就分作了兩個部分。其一充作私人特權、國民黨與國庫所有,表現為暴利,亦即至1990年代初期,三台利潤長年超過平均利潤甚多,其中一小部分用來分潤三台員工。其二是三台付給國民黨政府(特別是在選舉期間)的政治租金,表現為政治新聞的偏頗,以及九點等若干時段的播放文宣教化節目。二者狼狽為奸。
按照道理,公民應該取得電視收益的部分,電視的政治租金不應該存在,而私人特權及黨國的部分,若以三台資本報酬率計算,最高以不超過銀行利率為宜。
因此,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打破這種電視不正義的局面?1992年秋季,機會來了。
行政院將《公視法》草案送進了立法院。未幾(1992年10月26日),政治大學傳播學院18位專任教師發表公開信,主張未來公視經費之一,應該是徵收自無線電視的電波費。1993年3月18日,跨校傳播科系學生組成傳播學生鬥陣組織,接著串連發聲,他們組成公視立法觀察團至立院陳情,要求「把公視還給老百姓」,抗議「黨政山盟海誓,人民被騙不知」。6月,文化及學術界百餘人成立公共電視民間籌備會(民籌會),明確主張以無線電視年營業額10%作為公視經費來源之一。10月民籌會約50人至立院請願,戴君芳等人的身體原點劇場表演「大風吹、吹我的錢在哪裡?」行動劇,呼喊「三台不繳錢,公視被K死」、「三台賺太多,拿到公視來」。
假使這個主張得以實現,三台總收益不變,卻已分作三份。最大部分,也就是其年營業額的10%,回返社會,而由公視代表運用。剩下的部分則由三台本身及政治租金分配,後者多則前者少,前者多則後者少,是一種競爭關係。由於三台作為事業體的存續,是其員工作為勞動者得以再生產自己的前提,員工的集體組織不能不面對這個新的情勢,也就比較可能或是不得不發為壓力,責成改善三台經營效率,同時減少甚至取消向國民黨政府給付政治租金的額度。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更進一步,假使這個主張實現,領受到意義的不只是三台,它還樹立了原則,日後使用公有電波的電視,也更有可能被要求向三台看齊,量力而按比例繳交電波費,作為改善電視節目品質的專款。就此來說,公視的創建提供了牽動三台表現的線索。三台的財務改變,加上1993年7月底通過的《有線電視法》對系統業者開徵的特許費,將有潛力為台灣的整體電視生態注入活水,為更健康、更有秩序的電視市場奠定合宜的競爭基礎。這樣,現今我們所看到的台灣媒介之紊亂現象,台人每年支出數百億新台幣,無益於台灣影視生產力的培育,反倒是倒貼美國與日本媒介巨賈的奇怪景觀,或許不至於形成。
到了1993年11月8日,這個經費建議在立法院教育等委員會的聯席審查會,以8票對6票通過了。11月18日,由三台組成的電視學會在多家報紙購買半版廣告,聲明前項條文「不僅損及所有股東、員工權益,且勢必影響商業電視台服務大眾之品質,使廣大觀眾權益受損。」此後民籌會與三台及其背景政黨勢力,持續爭鬥。
最為戲劇化的第一個高潮則是,1994年6月17日,三台發動員工約三百人至立院要求刪除經費條款,措詞「公視是扶不起的阿斗,三台不做諸葛亮」、「公視吸血!三台流血」。公視民間籌備會除在現場散發〈針對三台員工至立院遊說的立場與說明〉,以致與三台部分員工衝突之外,並得到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工委會)的支持。工委會指三台工會「自私自利,淪為資方馬前卒……應受工人和社會大眾嚴厲的譴責」。至6月21日,民籌會再結合十多個社團至立院遊說並至新聞局抗議,散發九家報紙在18至21日四天之內所刊載的20篇公視報導及評論的彙編,籲「請國民黨立委尊重輿論!請新聞局官員從善如流!」
此後,有關公視的活動及新聞,轉趨沉寂。兩年多之後,1996年12月13日,立法院院會又刪除向商業無線電視台徵收部分經費的條文,公視前景更呈低迷。始料未及的是,到了次(1997)年4月16日,由於國民黨中央政策會以30分鐘倉促決定廢台,反倒再讓社會不滿的力量得到集結施壓的機會。相關評論在此後兩星期之內高達102篇,立法院前也一度麋集學生、教師等抗議人潮,可說是公視建台過程的第二次高潮。至5月31日,《公視法》在5小時內歷經了48次表決,完成了三讀的立法程序。
無線電視民主化與公集團電視的推動
無線電視民主化的推動,是社會追求民主化的一環、是社會追求整體媒介民主化的一環,是追求所有電視民主化的一環。它在2000年成為社會運動者的訴求目標,既有偶然的因素,也有承繼先前媒介改革活動的性質。
說偶然,是因為運動的發起緣起於1999年夏秋之時,多位發起者參與了陳水扁競選總統媒介藍圖的寫作。2000年3月18日,陳當選總統,參與寫作者判斷,不能坐等陳主動落實主張。接下來的課題是,藉由什麼方式才能設法漸次往前推進,讓特定政治人物的選舉文宣,特別是其中有關電視改革的議題,轉變成多數政治人物能夠接受的共識與政策,以求落實。
說是承繼,那就更為明顯。如前所述,戰後至1980年代,媒介改革/社會運動經常與選舉有密切關聯,到了1990年代才有所改變,無論是退報、地下電台、901遊行、三退,或是成立於1999年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選舉色彩均已下降,特別是公視正名運動更是非關選舉。在此基礎之上,無線電視民主化運動才得到了空間,亟思開拓選舉之後的情勢,有所作為。
走出選舉的格局,意義是媒介改革/社會運動的相對自主及獨立性格已經強化。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這一波的無線電視民主化改革活動,主要由傳播學術界結合學生與記者,從2000年3月底起,綢繆發動。他們對內提出「運動是生活.運動是健康.運動是趣味.運動是知識」的訴求,凝聚共識,導引認知。對外則他們提出「反對澈底私有化.台視華視公共化.中視民視專業化.無線電視民主化」的主張。
歷經七個多月的籌備與擴大之後,該社團於2000年11月19日成立,共有117人共同發起,名稱定為「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無盟)。從2000年3月至2002年10月,無盟從籌組階段至正式運作,總計召開內部會議近30次,拜會立法院主要政黨及個別立委超過50次,無盟成員並有多人參與新聞局相關研究案,運用各種可能機會在報章雜誌或電台說明無盟的主張,也力求與改革對象的台視與華視之工會與主管階層,展開對話,寄望從溝通中尋求支持。
另外,從2001年4月起,連續兩個月,無盟在台灣從南到北,與主要大學社團聯合舉辦「十萬青年救電視」的校園座談,總計有15場。從2001年5月23日起則每週發行電子短訊與短評。
無盟的主張承繼籌備期間的主軸,也就是焦點目標鎖定台視與華視的「公共」化。藉由改造台視與華視,使直接與它們競爭的中視與民視,不能不跟隨調整而走向「專業化」,最終再賦予改革有線電視,也就是整體電視生態的契機。
鎖定台視與華視,主要是基於必要性與可行性的雙重考量。
就必要性來說,很多人認為,當前(1990年中後期以來)的電視頻道有7、80個,無線電視還有那麼重要嗎?如果不那麼重要,僅占有無線電視之半的台視與華視,那就更不重要了。
然而,至2000年,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176億)才首度超過無線四台(130億)。有線頻道平均一家收入在2至3億,無線則平均一家30多億,就此來說,無線電視的影響力顯然仍舊可觀。
就可行性來說,有線電視業界與立法部門的利益糾結深刻,展現在兩大層面。第一,至2001的八年多以來,《有線電視法》所要求它繳交的有線電視特種基金,業者仍然有辦法讓法律暫時失效,自己也就分文未繳。第二,1999年元月與2001年元月,業者力量均有效動員立法委員,以奇襲方式修正《有線電視法》,使其對本身更為有利。在此格局下,即便政府有意從結構層面改造有線電視,遭受阻力將極大而難以推動,何況政府受其利益團體遊說,很可能根本就無意作此調整。
無線電視方面,台視與華視的主要股份,仍然為財政部及國防部與教育部持有,「只要」行政部門恪守陳水扁媒介藍圖的精神,「只要」社會力量集中就此要求,那麼,相對於對其他電視資源的改造可行性就增加。
調整兩台產權及經營權之後,無盟的訴求是兩台藉由聯合而朝向與公視合併的改革方向前進。藉由公集團電視的組成,發揮規模經濟的作用,增厚實力,以在未來變化多端的電視環境中,維持一定的表現水平。至2002年10月,公集團電視運動的前景仍不明確。
結語
在歐美,箝制傳媒自由的壓力,從大約19世紀中葉前後,慢慢從國家轉到了資本積累的動能。初版於1981年,至2002年增修至第七版二十多印次,有關英國傳媒歷史的著作《有權無責》(作者是James Curran與Jean Seaton,魏玓、劉昌德譯)說「19世紀中期並沒有開創報業獨立自由的新紀元……〔而是〕出現了一個新的報業檢查系統」,正是這個意思。
雖然較晚進入此一軌道達一百餘年,但台灣傳媒的歷史格局並未脫離這個命運,特別是1990年代以來,傳播權的運作實際上受到了國家及市場的雙重壓抑。弔詭的是,糾正傳播權之扭曲,又得依賴國家以更積極的認知,對市場秩序展開更有效的調節。其間涉及了國家的雙重性,或者,套用法國社會學家布赫狄厄的生動用語,這是國家的左手與右手之交鋒。追求媒介自由的人(包括社會運動者),對此宜有體認,群聚而起,溝通社會,發為壓力,責成國家之左手進場,提出「適當的干預手段……以帶來……自由和解放」。 (相關報導: 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英國李斯特(Leicester)大學博士、政大教授,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台灣媒介一百年:國家、政黨、社會運動》(麥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