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姮燕觀點:別怕外展看護工搶工作,應憂失能的長照棄重症

筆者指出,勞動部與衛福部應攜手合作,提供有照護需求之家庭「多元服務照護指引」手冊。(示意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每個人的人生規劃不一樣,但無人能避免今天比昨天更老、總會步入老年生活的事實。「在家安養」、「在地安老」的概念於1960年代起源於北歐,接著影響英國、加拿大、美國、澳洲、日本等國家,也成為各國長期照護的政策目標之一。而在地(家)老化(aging in place/family)基本上與「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的概念有歷史發展上的關聯性,主要認為老人、身障者應有安全的居住環境,能獨立自主的生活及參與社會活動,而不用遷移至照護機構來換取所需要的服務。台灣在2007年起發展「長照十年計劃(長照1.0)」所預設的重要目標就是看到在家老化、在地安養的國際趨勢,而將工作重點放在普及照護服務、支持家庭照顧能力等方向,預防受照護者接受不當或過度的機構式照護,也避免機構式照護讓人與社區環境產生驅離。機構化服務最為人詬病的一點就是「一對多服務(一個專業照護對應多個住民)」,正因為一人要照顧多人,因此翻身、拍背、沐浴、餵食等照護內容,正面論述叫做極具效率,負面論述就是求快、求有就好!許多機構,在有限的照護人力下,往往無暇顧及住民的生活品質與尊嚴。

一對多照護有其限制,不能只照顧亞健康

長照已從1.0,發展至今即將進入3.0,但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下稱長照司)近年來論述卻開始違背在家安養的初衷,硬性推行一對多服務,鼓吹減少國人習慣的「一對一服務(一個看護照護或陪伴一人)」,這已跟去機構化似有所違背,甚至在多場公聽會及專家座談表示,一對一家庭看護的存在會影響長照發展。筆者在參與立法院就業服務法家庭外籍看護聘僱制度探討,以及外展看護意見座談會中多次強調,外籍看護與長照資源須併行且不應互斥,且須讓有照護需求之家庭能「多元選擇」穩定照護人力的安排方式,能「自由決定」最適合的照護方式與生活樣貌。不管是長照居服員或是外籍看護,照護亞健康的人都游刃有餘。但像運動神經元疾病(漸凍人)、中重度失智症、腦性麻痺等難照顧的重症,往往都是機構拒收,或是不得已入住機構,卻因為一對多服務,而在人生最後一哩路,連維持人最基本的尊嚴都成為奢求的受害者。正因機構一對多服務有其不足,長照有其限制,再加上家庭看護工也有各種原因比如意外、生病、返鄉或逃逸,讓受照顧者與家庭有「臨時又急迫」的照護人力需求,才會讓2013年起推動、2019年以失敗告終的「外展看護工制度」被勞動部近一年來重啟討論,並擬定於2024年底前執行。 (相關報導: 申請保險理賠「給了診斷證明書卻不能賠」!專家曝忽略4細節,小心一毛錢都拿不到 更多文章

多元陪伴照護要符合民眾期待,並符合自由市場機制

擬重啟之外展看護計畫目前暫以「外籍看護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為名,筆者拜讀初步計畫後,提醒勞動部及衛福部,要解決目前的照護難題,必須要往「外籍看護工與長照人力不互斥,反而能彼此互補制度的不足,共同托住重症失能者」的方向邁進。畢竟如果長照夠好用,也符合民眾照護需求,外籍看護自然會從市場消失;同理,外籍看護缺乏照護專業、語言能力、職業道德等問題,再加上人力仲介品質良莠不齊,民眾自然而然不會捨棄享政府補助的長照制度,而自費聘僱外籍看護。不管長照居服員、外展看護工、全職看護工、機構看護等,都是因應各個家庭不同的照護需求、家庭所得、生活習慣等條件而產生。因此擬推動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目前設定的服務對象,不能跟長照制度主要照護的「亞健康」族群完全重疊。因此,首先應重新分析服務對象(target market),同時做清楚的市場區隔(segmentation),並且開宗明義跟大眾闡述此方案目的在解決臨時且短期的人力照護需求、杜絕非法看護工的聘僱市場、承接長照時數及機構一對多服務接不住的重症,致力於彌補目前現有照護人力來源及制度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