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對世界各國而言,即將進入後新冠肺炎時代,危機一觸即發!本文認為,在不久的將來,或會出現一場不亞於13年前的次貸危機。近來,有美國民眾向地方檢察官告發或委請律師團隊向法院提起針對中國大陸而來的民事損害賠償的集體訴訟。姑且不論該起全球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與受影響國家間損害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更甚者,原告尚須證明被告國家造成其受損害之直接或間接證據,可見原告在舉證責任分配上即有明顯的困難。惟吾人應注意的是,依照主權國家豁免理論(StateSovereignimmunity),國家是否就能因為原告之訴而例外地得在別國法院應訴而有訴訟上的地位(原/被告適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