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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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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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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生活
微電車11月30日起強制掛牌,未依規上路最高罰36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提醒,如未依法領牌、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若擅自改裝或變更車輛規格,罰責更重,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至於該如何分辨微電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可靠外觀、動力、速率、車重等辨別。
胡冠廷
2024-10-21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