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農會組織發源於日治時期是無庸置疑的,這樣的合作運動,發端於十八世紀中葉,工業革命的興起促使資本主義蓬勃發展,衍生農民、勞工等弱勢者對抗資本家的剝削與不當得利。一八四四年英國曼徹斯特(Manchester)附近的羅奇代爾(Rochdale)小鎮,二十八位工人為謀求改善經濟困境,以自助與相互扶持原則,共同集資設立羅奇代爾公平先驅社(RochdaleSocietyofEquitablePioneers),購買麵粉、糖、牛油等生活物資轉售社員,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經營成功的合作組織,被稱為合作社之母或近代合作的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