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8月啟用的新編高中歷史課本,不禁要提問:「老師,台灣的地位由誰來定」?
因為依據教育部審定課綱所編的歷史課本,明白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
課文引述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者提出的理由,包括:第一,《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雖然主張日本應將台澎歸還中國,但兩項文件並非正式條約,僅係意向聲明;第二,美國總統杜魯門在1950年韓戰爆發時,宣稱台灣地位未定;第三,1952年簽訂的《中日和約》中,日本只宣布放棄台澎主權,但並未說明將台澎主權移交給誰。
因此,歷史老師上課時,按照課本所載前述三項理由,應該可以告訴學生,台灣地位「未定」。而且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也還沒有解決。
然而,2017年9月26日,新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做第一次施政報告時,明白表示:「我們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我們不必另外宣布『台灣獨立』,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互不隸屬」。
行政院長是中央政府最高行政首長,賴清德既然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地位怎麼會「未定」呢?
其次,既然1952年簽訂的《中日和約》,並未說明將台澎主權移交給誰。因此老師可以告訴學生,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迄今尚未獲解決。但是賴清德既然說:我們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表示台灣的主權,已經歸屬於蔡總統所稱的「這個國家」。老師要如何向學生解釋,「台灣地位未定」與台灣主權屬於「這個國家」,兩者沒有相互矛盾?
第三,如果認定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已經獲得解決,屬於「這個國家」。老師就應該進一步說明此一問題是何時解決的?如何解決的?有沒有獲得日本證實?有沒有得到國際承認?
相反的,如果老師根據課綱,認定台灣地位還是未定,那麼,是否應該進一步告訴學生,我們要不要立刻加以確定?由誰來確定?何時確定?如何確定呢?
在當前的國際現實中,「台灣地位未定論」,並不能改變台灣的現狀,也無法獲得中共認同,更不會放棄「和統」甚至「武統」。
教育部主管全國教育事務,肩負教育下一代的重責大任。在歷史課綱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除了擾亂學生邏輯思考、產生國家認同的困惑,以及對國家地位的挫折感以外,還能達到甚麼「教學效果」? (相關報導: 多維觀點》說不出口的「國家」 歷史課綱大戰走得出政治博弈?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退休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