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鍾紹和收賄案 更一審維持原判7年6月

2017-08-01 16:30
國民黨前立委鍾紹和因港外駁油申請案疑似收賄,經檢方調查後,1日上午高雄地院更一審維持原判決,判處刑期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取自鍾紹和臉書)

國民黨前立委鍾紹和收賄案判決出爐,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1)日上午宣判,鍾紹和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所得300萬元追繳,全案仍可上訴。

警方說明,新加坡商永順集團所屬聚利順公司在高雄港經營海上駁油業務,從2000年起,多次向高雄港務局申請擴大港外駁油作業範圍,盼從原先的5浬延長至7浬,雖獲交通部同意,但因預防漏油環評計劃未達環保署規定,遲遲無法過關。聚利順公司總裁董欣耀當時找立委鍾紹和幫忙,鍾紹和指示助理發函環保署表示關切,並在國會辦公室召開協商會議,邀請相關主管機管協調,交通部與經濟部均有派員參加。

2011年4月15日,董欣耀為感謝鍾紹和協助,涉嫌交付300萬元賄款,鍾紹和收錢後積極處理港外駁油申請案,再度邀請主管機關會商,但申請案礙於現行法令並未通過,鍾紹和指示助理草擬「擴大高雄港區域管理範圍五浬海上範圍」提案,透過其他立委提案,並做成附帶決議,由立法院函送行政院參酌,後來經綜合考量,擴大外海水域未通過。事後鍾紹和被檢舉疑似收賄遭移送法辦。 (相關報導: 收賄、喝花酒護航包商盜採砂石,水利署5官員遭起訴 更多文章

鍾紹和收賄案一審原判8年徒刑,高雄高分院上訴審改判7年6個月徒刑,上午更一審仍宣布維持原判刑期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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