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軍刀闖總統府砍憲兵 呂軍億判刑7年

51歲男子呂軍億去年8月18日至軍史館偷走武士刀赴總統府砍傷站哨憲兵,台北地方法院22日判處呂男7年有期徒刑。(資料照,蘇仲泓攝)

51歲男子呂軍億去年8月18日至軍史館偷走武士刀赴總統府砍傷站哨憲兵一案,台北地方法院22日依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判處呂男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呂軍億於去年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購買手套及鐵鎚,前往軍史館2樓展示廳以鎯頭敲破櫥櫃,偷走刻有「南京之役殺一○七人」二戰時的日本武士刀,再走向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右頸,隨後其他憲兵趕達合力壓制,在其背包內搜出一面五星旗。周姓憲兵留下右臉麻痺的後遺症,被迫因傷提前退伍。

檢察官起訴認為,根據被害人與證人說詞與傷害部位的診斷證明,呂確實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加重竊盜、侵入建築物、公共場所攜帶刀械等罪,具體求刑7年。且精神鑑定認定,呂行凶時行為能力正常,可以辨識是非,沒有因幻聽、幻覺等無法辨識自身違法行為的情況,呂也自承當時意識清楚,自知可能會死在總統府,才會在犯案前先寫絕筆信表明動機。

不過呂軍億辯稱沒有殺人的犯意,表示是因當時憲兵在拉槍機,他朝槍枝護木砍去,刀口與槍身接觸後往下滑,才順勢砍到周的頸部成傷,不是他可預見。 (相關報導: 偷軍刀闖總統府欲殺蔡英文 法院認定「再犯機率高」羈押 更多文章

台北地院22日依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判呂軍億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此外,周姓憲兵提出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呂軍億表明能力只能賠150萬元,會盡最大能力賠償,法院今將此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