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怒路不是病,危險駕駛才奪命—從三峽死亡車禍談台灣駕駛安全制度漏洞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重大車禍,釀成3死12輕重傷悲劇。(取自記者爆料網)

5月19日,新北三峽一場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震驚社會——78歲高齡駕駛余文正駕車撞死三人,造成家庭破碎、人命橫飛。然而,事件後續揭露的事實更令人寒心:這名老翁不僅5年前就曾開車衝上人行道撞傷母嬰,事發前一分鐘更已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後加速逃逸,全程猶如失控。受害人之一的家屬更指出,他當年也曾是此名駕駛的受害者,駕駛不僅駕駛習慣惡劣,更疑似有精神或衝動控制上的問題。

這樣一位明顯存在高度風險的駕駛者,竟在多年內仍持有駕照、不斷違規,甚至曾被選為「模範父親」,反映出現行交通管理與駕照監理制度的諸多缺陷。而根據現場行車模式與目擊描述,也不排除此事件與「路怒症」(Road Rage)有關,其特徵包括情緒失控、攻擊性行車行為,最終釀成悲劇。

路怒症背後的隱性風險與制度忽視

所謂「路怒症」,並非醫學上正式定義的疾病,但實務上已被廣泛認定為導致危險駕駛的主因之一。根據日本岩手大學研究,資深駕駛、無事故經驗者及疲勞駕駛者為最易產生路怒行為的三大群體,原因常見於塞車、交通違規他車干擾、喇叭聲音刺激,或突發危險情境。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亦指出,約五成台灣駕駛為潛在路怒族,平日或許溫和,但一握方向盤便情緒失控。這類行為若未及早辨識、介入,極可能導致暴力駕駛、追撞報復等後果。

本案亦顯示出一個現行法規的缺口:在高齡駕駛、危險駕駛與精神健康交叉的情境下,監理機關與執法單位缺乏有效聯繫與預警機制,使得問題駕駛者在制度邊緣中來去自如,最終付出的是無辜用路人的生命。

制度改革刻不容緩

鑑於此案非單一駕駛行為失當,而是長期未被矯正的高風險駕駛者所致,應從以下幾個方向徹底檢討與改革:

一、建立「高風險駕駛者」黑名單系統:

結合監理所交通違規紀錄、法院前科資料及保險理賠紀錄,建立危險駕駛資料庫。針對有多次違規、肇事逃逸、違停紀錄的駕駛人,列為重點關注對象,必要時暫停其駕駛資格,要求接受再評估。

二、加強路怒症與精神健康篩檢機制:

針對有危險駕駛紀錄者,結合交通行為心理評估,檢視是否有衝動控制障礙或其他潛在精神健康問題。此一機制應納入駕照換發審查,尤其針對高齡駕駛者。

三、推動分級制裁與教育輔導機制:

違規行為非一律處以罰單了事。應依違規次數與危險程度設立強制課程、駕駛測驗或暫停駕照等懲處措施。如定期違規者強制參與「危險情境認知課程」,加強其交通風險意識與自我控制能力。

四、修法強化吊扣與保險聯動處罰:

除吊扣駕照與扣點制度外,可與保險公司合作,依違規紀錄調整保費,形成實質經濟壓力,並促進自我約束行為。

五、擴大「科技執法」範圍與即時應變能力:

強化路口監視與即時通報系統,針對蛇行、闖紅燈、追撞等行為可快速識別與追蹤。未來也應探索AI駕駛行為分析,輔助預測危險行車風險。

駕駛不是權利,而是一項社會責任

從社會觀點而言,開車不僅是個人行為,更是公共空間中高風險的活動。當社會過度包容「老年就是無辜」、「一時情緒失控可以原諒」的觀點,反而會造成制度無力預防危險駕駛、駕駛人無所畏懼違規,最終反噬社會大眾。

回顧本案,駕駛人已有多次不當駕駛紀錄,卻未遭系統性攔阻與介入;甚至於民間仍可獲選模範角色,顯示輿論與制度對於駕駛人品行之認知尚未同步。

駕駛不是憑一張證照永遠合法的權利,而是需要不斷評估、自律與監管的社會責任。一旦駕駛人無法善盡責任,制度就必須挺身而出,為其他用路人擋下風險。

制度補破網,才能還路於安全

此次三峽老翁肇禍事件,不單是高齡駕駛的警訊,更突顯路怒症、制度疏漏與高風險駕駛管控的結構性問題。面對公共安全挑戰,台灣不應再容許「意外」重演。我們需要更嚴謹的制度設計、更敏銳的風險辨識機制,以及全社會對駕駛人行為標準的重新思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還路於安全,還社會以公義。 (相關報導: 新北三峽重大車禍釀3死12傷 賴清德:盼傷者早日康復 更多文章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