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升,定點測速照相桿成為維持行車秩序的重要工具,透過精準執法降低超速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率,打造更安全的行車環境。嘉義縣警察局指出,嘉義縣現有測速照相桿27處,去年共舉發超速違規達1萬7693件,其中以鹿草鄉縣道163線21.65公里處舉發3108件最多;另外,設有12處科技執法設備,去年共舉發違規案件7698件,又以朴子市台19線與光復新路口舉發1701件最多。
嘉義縣測速照相取締前三名路口
1.鹿草鄉縣道163線21.65K處:2024年共取締3108件
2.東石鄉台82線4.65K處:2024年共取締2436件
3.新港鄉縣道159線水月橋:2024年共取締2169件
嘉義縣警察局交通隊分析指出,超速違規多發生在道路筆直的路段,駕駛人行駛時往往因忽略速限而被拍照取締。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肇因之一,過快的車速會縮短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和應變距離。嘉義縣警察局提醒,務必遵守速限規定,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嘉義縣科技執法取締前三名路口
1.朴子市台19線與光復新路口:2024年共取締1701件
2.民雄鄉縣道159線與嘉64線路口:2024年共取締1298件
3.中埔鄉忠義路與大義路口:2024年共取締1170件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目前轄內設有12處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去年所偵測舉發違規項目,以闖紅燈(含紅燈右轉)為最多,共3646件,其次是不遵守標誌標線指示行駛2501件,超速20至40公里違規則有572件。
此外,高鐵嘉義站周邊的保鐵五路設有違規停車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雙向紅、黃線違規停車進行自動偵測擷取照片及連續錄影畫面,去年共取締8428件。
警察局提醒,載客車輛應在黃線路段臨停,臨停時間以3分鐘內為限,並保持車輛處於隨時可行駛的狀態,對於候客時間較長的車輛,縣警局建議進入高鐵站旁附設停車場等待,該停車場提供30分鐘內免費停車服務,駕駛無需下車操作繳費機即可直接駛離,駕駛人可以多加利用,以免因違規停車遭受罰款。
1.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1200-2400元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日前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2.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3. 雙向紅、黃線違規停車罰款金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至於為何停在黃線還是被拖吊?事實上,黃線是禁止停車的,但如果是「臨時停車」是被允許的,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第3項規定,一般禁止時間為早上7時至晚上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
所謂臨時停車之定義,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因此,在黃線區域違規停車仍會面臨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警方通常會以900元為基準進行開罰。
4.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罰款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相關報導: 1800元沒了!1交通規定「開山路超常被檢舉」,很多駕駛收到罰單才知道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