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細則2日公布 除了不能繳稅,這裡也不能用喔!

行政院2日公布刺激消費振興券詳細方案,每人支付新台幣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使用時間從7月15日至12月底。示意圖。(資料照,美聯社)

疫情緩和,接下來最重大的挑戰是如何重啟經濟。行政院2日公布刺激消費振興券詳細方案,每人支付新台幣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使用時間從7月15日至12月底。誰可以領振興券?怎麼領?可以用在哪些地方?中央社整理QA帶你一次看懂。

●誰可以領?每人限領1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都可以領取,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或大陸籍配偶也可以領。振興券不排富,120萬名中低收入戶可直接領到3000元振興券,不用支付1000元。

●發放時間?7月15日上路後至12月底皆可使用。

●發放方式?包含紙本券、電子支付(例如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電子票證(如悠遊卡、一卡通)以及信用卡支付4種方式。

●實體券面額多少?可以找零嗎?實體券有200元券5張和500元券4張,等同現金、不找零、不可用於儲值。

●實體券哪裡領?到郵局用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或線上預購後,到4大超商領取,兌換跟領取都不用手續費。

●非實體券哪裡領?使用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先上網登錄綁定消費載具,等到消費累積滿3000元後,將回饋2000元或電子支付點數,退到信用卡或帳戶中;目前規劃的選項之一是讓民眾可以在ATM直接領取政府回饋的2000元現金。

●使用範圍?餐飲、夜市、傳統市場、商圈、藝文活動、高鐵與台鐵等都可以使用;原則上不可以用在電商,但出售票券、提供實體經驗等電商可以適用,例如可向旅遊網站購買旅遊票券。

當然,振興券不可以用來繳稅費。

※相關資訊以行政院公告為準,中央社會持續增補最新內容。 (相關報導: 各縣市公債統計出爐!台北近年還了50億、這直轄市增債268億冠全台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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