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投注在司法系統的資源大幅縮減,是正義難求的主因。預算緊縮嚴重打擊治安法庭,2008年到2018年的10年間,平民法官人數從3萬多掉到1萬5千多人,剩下一半;2010年到2017年,治安法庭少了250個。 借鏡英國,台灣法界爭論陪審制與參審制時,應該檢視台灣實務,法官過勞、檢察官案積如山、警察雜務太多,才是司法品質的關鍵,陪審或參審不是重點;指責法官恐龍,只是找替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