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恩觀點:每天換招換戲碼的拔管秀

台大師生在傅鐘前綁黃絲帶抗議,繫布條「校園自主還我校長」,力挺大學自主。(吳尚軒攝)

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院士被教育部駁回一事(依管院士自己的說法,他不喜歡稱這個叫做「案子」,我們姑且以「一事」稱之),雖然教育部已經明白表示決定,並且送出正式的行政處分(教育部假裝這不是行政處分,不過法界鮮少人會同意)。但是劇情尚未落幕。話題不只持續延燒,而且拒絕發聘的理由東跳西閃,改來改去。拔管政府每次出一招,人家化解回擊後,他們就馬上躲得遠遠的,馬上重出新的一招,好像剛剛那招沒用過似的。從獨董利益迴避,到在大陸違法兼課,到兼職獨董未經同意,最後又繞了N個圈子後,回到「迴避」這個點來。每次都講得義正辭嚴,但都撐不過兩天就換了立場。前面看管中閔與賴清德相互援引金庸小說,還以為這是高手對招。結果最後看來,這不是比武也不是搏命,而是拔管政府每天換戲碼的詐騙猴戲秀。

先講老到掉牙(卻也是最終)的「迴避」好了。教育部發給台大的公文,繞了一百圈,最後還是回到這一個點,成為「拒絕聘任」的唯一理由。大學法第9條,以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這四個月來都已經被討論到爛掉了,還是有人一直咬著迴避事由不放。

隨便網路一查就可以找到,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明明白白就說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遴委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一、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二、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三、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遴委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遴委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既然整個遴選過程,管院士與蔡副董事長既沒有親屬關係,也沒有指導關係,也沒有候選人提請遴委會議決有無偏頗之虞,到底主張應該迴避的人是以上這段話的中文字哪幾個看不懂?到底是法律不好還是中文不好?沒想到「迴避」這個話題也可以吵了一整季四個月。(電視連續劇男女主角都不知死掉又復活幾次了。)

20180504-前總統馬英九參加台大「新五四運動」,下午抵達台大傅鐘,接受媒體採訪。(甘岱民攝)
台大「新五四運動」。(甘岱民攝)

又比如說另一個爭議,是管院士有無「違法兼職」。這個爛招繞了幾圈,不久前還講得理歪氣壯,最後卻只出現在公文的「理由」中,最後一段的「建議」的文字。其實這也不是太難判斷的事,但是上自各大名嘴、學者,下至學生、網友(覺青?),寧肯嘴砲噴口水假中立,卻懶得花點力氣爬梳相關的事證及規定?(相關規定分析可以看這篇:學術自由與獨立要靠奮鬥—淺談大學教授兼職與產學合作的規範)而且更詭異的是,一堆人跳出來檢討大學教授不可以在外兼職一事,好像各種兼職都是罪大惡極。然而,什麼是兼職?怎樣是違法兼職?根本沒說清楚過。

當看到那些反管的學者在說明欄中加上一堆頭銜(XX學會理事、XX委員會委員),落落長的「兼任」職務,我們不禁納悶,那些指摘管教授不可以兼任「獨立董事」,理由是這樣他就無心教學的人,是不是也可以一併看看自己的落落長的「頭銜」?而且,假設以後我們一律禁止大學教授「兼職」,我猜過半以上的大學教授會舉雙手贊成。 (相關報導: 丁入畝觀點:一定要拔管─找碴的政治文化 更多文章

猶記得筆者自己大學上課時,台上老師不只一次抱怨被「考選部」找去公共服務(出國家考試考題以及批改考卷,因為報酬與付出時間心力不成正比,老師們戲稱去考選部都是去公共服務),也不止一次抱怨下課後還要趕去法務部、內政部參加開不完的會(領車馬費算不算教授的業外收入?)、或是等一下還要去別的大學審碩博士論文(審非自己任教大學學生的碩博士論文的審查費算不算教授的業外收入?),更甭提大學教授三不五時還要被以「學者專家」身分(如果他們還不叫做學者專家,誰才叫做學者專家?)被找去各部會當訴願委員會委員、被法院傳訊開庭、出具鑑定意見書,甚至還有某些教授固定會被電視台找去參加或主持談話節目等等,族繁不及備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