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的兩性上空平權,同樣來自體制外抗爭。1991年安大略省19歲女大生潔科(Gwen Jacob,右圖)為了凸顯法律歧視女性,她脫掉上衣走上街頭,激怒一名帶著孩子的媽媽報警抓人,後來加國檢察官以猥褻(indecency)罪名起訴她。
法庭上,潔科抗辯稱,女人胸部跟男人的一樣是脂肪組織,法律不該有性別歧視。1992年1月她一審仍獲判有罪,罰鍰加幣75元,法官當庭告訴她:
「女人胸部是女體一部分,無論觸摸或觀看,都會對男人造成性刺激。」
法官因此判決,限制女性公開裸露並無不妥,當地仲裁法庭二審仍支持原判,隨後引發群情激憤。那個夏天,加國民眾發起抗議聲援潔科,很多人聚集脫掉上衣,高喊:「我們身體不歸你法律管!」(Keep your law off our bodies!),請參考下側紀錄片。
聲援活動遭逮捕的6名上空婦女,也遭相同罪名起訴,但這次承審法官態度迥異地主張:加拿大社會應該能夠應付上空婦女,因此判決6人無罪,也讓潔科原先有罪判決引人質疑,最終促成1996年最高法院撤銷潔科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