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選過程中,綠營透過立法院優勢,預備在12月31日強勢通過「反滲透法」;此舉果然引起在野陣營關注,並視此為操弄選舉惡劣法條。觀察事態發展,為何當初綠營黨團沒有在宣佈之初,就快刀斬亂麻立刻通過立法程序將其定案?其實如此作法是在觀望社會反應,加強同溫層心理武裝,同時希望在野政黨反彈,藉此進行政治指控,繼續進行選戰抹紅策略。
首先必須提醒,該法在文字設計上,顯然是針對北京,而且所有反對聲浪,都是認為法條語辭定義太過抽象,將來可能無限上綱,將整個兩岸互動往來完全癱瘓。其實境外勢力干預臺灣政治,根本就是稀鬆平常,只要與臺灣有所往來,自然都會運用各種方式,希望能影響臺灣政治塑造有利政局,以便維護本身利益。
而綠營之所以會針對北京點名叫陣,其實是認為可以從中獲得政治利基,有利其經營政治票房,而且除非北京要翻臉動武,否則亦對此無可奈何。所以表面上是在立法院舞劍對上北京,但其實是意在對付在野陣營,希望透過如此抹紅,掩蓋施政無能,挽救政治票房。
但話說回來,真正讓臺灣心中感到畏懼,不顧吃像難看干預台灣政治之境外勢力,那個名字就像佛地魔一樣,確實是人們提都不敢提的幽靈。若要質問為何膽敢挑戰北京,但卻對這個佛地魔噤若寒蟬,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完全理解其能夠如何操弄臺灣政局,扯後腿本事能有多麼可怕!
不過在臺灣內部其實幾乎不分藍綠,各方各派都在經營北京關係;而且各界都知道在當前國際權力結構變化趨勢,以及戰略環境發展下,絕對不可能對中國大陸視而不見,不過在檯面上,往往就會擺出不同嘴臉,以便維護其政治正確。在這些政治操弄過程中,臺商與往來兩岸之藝文工作者及學生,夾纏其中經常都變成無端受害者。
但執政者對於與大陸往來,經常都是拿出雙重標準加以檢視,特別是有利於本身政治論述者,比方說是爭取資金回臺投資,就會大門敞開不會加以嚴格審查,並且還敲鑼打鼓當成政績,難道當前政府不擔心大陸資金趁機混入?但若是陸資來臺投資,除非是掌握到門道打通關節,否則必是戴上有色眼鏡,進行無比嚴格審查,讓單純投資經營行為,最後總是被扣上統戰帽子,蒙上不同程度政治色彩。

不知道綠營在多年去中國化過程後,還能否記得商鞅變法作法自斃歷史教訓?在強勢通過此項法條前,最好多思考當年在戒嚴時期,各項法律案件能夠速審速決,其實不僅是要考嚴格法條,還要有軍法審判體系支持。【孟子.離婁】:「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當前司法體系實務表現,以及社會價值如此分歧下,假若認為訂立如此法條就可以解決問題,而且不會治絲益棼,產生更多爭議,恐怕是陳義過高太過天真。 (相關報導: 廖元豪觀點:回到動員戡亂時期的「反滲透法」 | 更多文章 )
此外還要提醒,綠營必須思考將來若是不再具有執政地位,同樣法條是否適用於像擁有黑熊部隊之臺灣民政府,或是接受海外獨派團體資助政治派系?特別是去細讀臺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 (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其實就知道誰在隨時準備面對我未來主權可能會遭致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