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社會的盲點與極限:用愛改革?反思當代國家、制度倡議與產權社會(3)

作者認為,看似捍衛居住正義的呼聲,往往是再一次強化私有產權,使土地政策走向更保守的位置,再再加強了政府的右手(產權),但卻廢了政府的左手(公共政策)。(資料照,顏麟宇攝)

財產權,是強制現代化的產物。在此小節中,我將分析產權社會構成的盲點,並探討制度建構對社會深刻的影響。《土地正義》中提及案例皆為徵收或開發爭議皆為產權者,其家園論述與財產權並存之狀況無庸置疑。

如前所述,以家園價值為主,制度改革為輔的模式,容易陷入道德價值觀的辯論。一旦進入單純道德價值觀的辯論將造成對話難度提高。況且,當前主要爭議者,多為小產權者。小產權或是被迫遷者,就代表他們一定是最弱勢嗎?台灣既有的產權體制,使得所有權人在其房屋財產、居住所有權、以及相連的生存權利受到損害,或是潛在受損時,他們不只是有較積極地態度來為自己的權利、權益戰鬥,更進一步來說,他們不得不為自己戰鬥。對他們來說,那2、30年咬牙背下的貸款、那些產權對他們來說是不可失去的依靠,這也顯示出所有權是這麼的迷人但也是那麼沈重的負擔。當你決定背起他之後,就很難輕易地說放就放了。因此,看似捍衛居住正義的呼聲,往往是再一次強化私有產權,使土地政策走向更保守的位置,再再加強了政府的右手(產權),但卻廢了政府的左手(公共政策)。產權不斷放大的後果,將導致所有公共政策無法推行,個人更加強化產權的正當性與價值,使得「公共」無法成為議題,例如:當我們需要公共設施時用地不足造成塞車,或是推動都市更新時無法區別公共性與必要性,只關心「一坪換幾坪」,最終導致真正需要更新的被卡住(如海砂屋、危樓),但不需要更新的持續因高地價而重建;個人財產權的不斷擴張亦造成公共建設不足與都市環境欠佳的問題。當然,我同意握有公共政策的政府以及較有資源的人士有時將公共政策扭曲,但推動社會改革應回到制度性討論,而非選擇特定道德高度,此雖提供部分民怨地宣洩,但無疑也造成更大的對立、更難以對話、以及制度改革的延遲,並造成更大的問題。

家園論述之所以容易動員,主要原因來自於過往歷史經驗以及教育。從廖彥豪(2017)的第5節與第6節中,可看出戰後土地政策制度的改變以及「田僑仔」代表社會對土地價值的轉化,由農(作物)轉工(增值)的進程;況且,土改的過程中,舊地主的哭訴並非家園價值,而是經濟生活層面的衝擊以及看到田僑仔致富的相對剝奪感,其反應的不只是產權社會的侷限,更是空間規劃制度的問題。在產權社會中,公共投資只是產權保值和不當增值的保證,而非家園價值的保障,容積獎勵是產權者的「天賦人權」,無產權者的「空中閣樓」。也就是說,從《土地正義》的論述中,家園的價值必須利基於財產權的擁有。 (相關報導: 北市舉辦居住正義論壇,被拆戶遭阻擋在場外抗議「黑箱」 更多文章

由於對於歷史過程的狹隘或錯誤理解,當前普遍去脈絡的將土地議題理解為「個人化(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政治歸政治XX歸XX)」、「商業化(我也沒做壞事只是賺錢、反對的人一定是因為分不攏)」、「藍綠對決(有限的政治理解)」貫串主流教育價值,而家園情感則成為反對與號召的利器。同時,迷人的財產權在長期的滲透下早已深入人心,無疑是土地議題的嚴重警訊。例如OURs曾進入弱勢社會住宅社區協助改建工作,居民為經濟最弱勢者,且若一直為弱勢便可持續居住,但討論改建過程,部分居民仍希望透過產權的購置私有化以滿足其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