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殼族記得申請!房屋稅2.0忽略1件事稅金翻倍,地稅局曝最節稅方法「每戶省750元」

房屋稅新制上路,新增「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從1.2%調降至1%。(資料照/洪煜勛攝)

財政部宣布自去(2024)年7月起,房屋稅新制,也就是囤房稅2.0上路,新增「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稅率從1.2%調降至1%。中市地稅局提醒,自住房屋必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戶籍,尚未設籍,務必於3月24日前遷入戶籍。

有殼族記得申請!房屋稅2.0先做1件事「每戶省750元」

台中市地稅局統計,全市去年有18.5萬戶「自住」房屋未設置戶籍,不符新制1.2%課稅標準,屆時恐被課3.2%至4.8%重稅。台中市約有39萬戶民眾可享減稅優惠,平均每戶約省750元,全市減稅達2.9億元。

台中市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自住房屋有5要件,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3戶以內丶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居住實際居住、並有本人及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可適用1.2%稅率。如果符合自住條件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一戶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還可加碼降到1.0%。

房屋稅新制今年五月開徵,自助房屋須設戶籍,最後期限是3月24日。地稅局表示,房屋稅已改為按年課徵,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如有變動,須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今年遇假日順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倘經核定後使用情形如果沒有變更,以後可以免再申報。

資料來源 :《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