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注意5400元沒了!2交通違規加強取締,「魔王路段曝」很多車主慘被連續開罰

警方將針對東彰道路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式取締並加強巡邏。(資料照/顏麟宇攝)

彰化縣東彰道路於上月24日全線通車,使北彰化的民眾能有更便捷的道路通往台中市,全長28.2公里。不過,因尚未安裝測速桿,許多駕駛在此路段均有超速及違規之情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採機動式測速取締,1個月來共取締超速95件、闖紅燈96件,平均1天超過6件違規。

東彰道路通車,一個月狂抓破百件超速、闖紅燈

東彰道路北段途經花壇、大村及員林,全長約10.4公里,路寬28公尺,速限為70公里;而南延段則因路幅較小,限速為60公里。自通車後,沿途經駕駛能自台74甲線東外環道直達彰化二水地區,原本約75分鐘的車程,如今可縮減至30分鐘。

不過,由於路寬28公尺,又無固定式測速桿或科技執法,於開通起已發生1起車禍事故,造成1人受傷送醫。對此,彰化縣警察局表示,警方將針對東彰道路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式取締並加強巡邏。由於東彰道路剛全線通車,還得依據交通流量數據,納入縣府交通處、地方意見後,再行評估是否設置測速桿或科技執法。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新臺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機車駕駛闖紅燈,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相關報導: 16000元繳進國庫!2交通違規嚴格取締,「違者上路直接開罰」很多車主收到罰單才知道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