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了!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宣布,將於今年6月11日起啟用4處新固定式測速照相,針對超速進行取締,取締地點分別落在竹東鎮、芎林鄉、關西鎮以及新豐鄉,目前正在宣導中,呼籲民眾上路務必注意速限,否則恐收到2400元以上超速罰鍰。
新竹縣6/11起正式啟用4處新固定式測速照相
為減少事故風險,新竹縣警察局表示,將於114年6月11日起啟用4處新固定式測速照相,並呼籲民眾務必減速慢行,遵守速限。
1. 竹東鎮中興路一段94-2號前(速限50)
2. 芎林鄉文德路259號旁(速限50)
3. 關西鎮石岡子路736號旁(速限60)
4. 新豐鄉臺15線62.8公里處(速限60)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根據去年的交通事故件數,竹東鎮中興路一段共計36件,其中一件為重大死亡車禍;芎林鄉文德路共20件;關西鎮石岡子路共31件,其中一件為重大死亡車禍;新豐鄉台15線共15件。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 處新臺幣1200~2400元。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 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責任編輯/林俐 (相關報導: 開高速公路6000元沒了!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國道1交通違規,很多車主不知道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