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快到了,吃粽子那是一定要的!食藥署(22)日公布「114年端午複合式專案」稽查結果,結果發現台北市「雙福肉粽行」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而台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香菇肉粽」更被同時發多項標示不合格,包括:成分未依規定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 、未標示過敏原警語,甚至也沒有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共同執行「114年端午複合式專案」,專案內容主要包括「粽子製造業稽查」及「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險」等2項稽查專案,於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加強稽查抽驗。
食藥署表示,其中「粽子製造業稽查」總計查業者76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旨複查合格。另外,產品責任險查有1家業者未續投保;標示查核179件,有1件不符合規定,皆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不合格者為台北市「雙福肉粽行」被發現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3條裁處3萬元。
另外,台東縣台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製售的「香菇肉粽」外包裝,既未依規定視成分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未標示過敏原警語,也未標示肉粽使用之豬肉原料原產地,也被台東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裁處3萬元。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民食用安全,也提醒民眾購買端午應景食品及食材要妥善保存,隨時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儘早吃完,才能安心過節。 (相關報導: 交通部提高齡換照「新體格檢查」 衛福部允配合:會跟成人健檢有區別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