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假是擁有一定年資勞工的權益,員工可自由運用。不過一名網友指出,他因身體不舒服臨時想請假,卻一直被公司要求證明,讓他相當無奈「我請的又不是病假而是特休。」貼文一出,竟引發網友2派論戰,而勞動部也回應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指出,自己臨時因身體不舒服想請假,並且因為沒有嚴重到看醫生,所以只有在家休息,但他明明請的是特休假,公司卻一直要他提出證明,這一點讓他相當無奈。網友補充,公司不管是事假還是病假都是請特休,事假都是提前請,但病假或臨時突發狀況當然也只能當天請,這也讓他疑惑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生病可請特休?2派網友掀論戰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許多網友都認為請特休不需要向公司出示原因證明,「特休要屁要證明」、「特休事由一律是填私事待辦,又不是請事假和病假根本就不需要說明的太清楚」、「請特休的話,我覺得沒證明滿合理的」。
但也有一部分網友認為,請特休本來就要提前告知,「特休需提前吧!」、「臨時請還要扣特休,容易造成同事困擾吧…」、「一般正常來說特休都是要事先請假」、「公司規定請病假要證明,那就請乖乖地去開醫生,好奇您是第一天出社會嗎?」、「我以為特休是要配合公司營運….他們說能休才能休…」。
事實上,特休假就是給予滿一定年資的員工,自由選擇休假時段的福利,不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的規定,「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也就是說,雇主也可與勞工進行特休假安排的協商,如果雇主能提出該勞工請特休會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的證明,就可要求員工調整特休的安排,若否,則還是以勞工排定之休假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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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