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樺:身為女性主義者,我們每天都在面對電車難題

《性的正義》:女性主義者經常得面對不同弱勢者的權益相互矛盾的電車難題。(Unsplash)

閱讀這樣一本立場糾結的女性主義書籍,我慶幸我不是獨自糾結著這些問題。

我相信任何認同過、實踐過女性主義的人大概都會同意,女性主義是一項艱難的事業。對我來說,女性主義之所以艱難,那是因為有太多時候,我們必須要面對顧此傷彼的兩難處境。我說的不是「顧此失彼」,而是「顧此傷彼」。意思是,當我們想要改善某一群人的處境時,往往會在不經意之間,傷害到另外一群人。

在今天的巴西,有一位相當知名的女權運動家,叫做Maria da Penha。她在1980年代的時候,曾經多次被她的丈夫嚴重毆打,導致下半身癱瘓。後來Maria da Penha得到了巴西的女性主義團體的支持和協助,在她們的倡議之下,巴西在2006年通過了一項反家暴的法律,而這項法律正是以Maria da Penha的名字來命名的,一般叫做Maria da Penha Law。根據這項法律,當家暴案件發生時,法院必須成立專門法庭來審理,並且法院可以要求拘提家暴當中的相對人,最長可以達到三年。

在巴西女權運動家Maria da Penha的倡議之下,巴西在2006年通過了一項反家暴的法律:當家暴案件發生時,法院可以要求拘提家暴當中的相對人,最長可以達到三年。(Wikipedia)
在巴西女權運動家Maria da Penha的倡議之下,巴西在2006年通過了一項反家暴的法律:當家暴案件發生時,法院可以要求拘提家暴當中的相對人,最長可以達到三年。(Wikipedia)

在大多數反對家暴的人(包括我)看來,這似乎是個滿不錯的措施。可是,當這項法律實施後,有些學者就發現事情不太對勁。因為雖然實際的家暴數量很可能並沒有減少太多,但家暴案件的通報數量卻顯著地減少了。這是因為有很多貧窮的巴西女性雖然受到丈夫施暴,但與此同時,丈夫的收入,卻是她們和孩子最主要(有時甚至是唯一)的經濟來源。她們害怕失去丈夫的收入,於是反而更加不敢報警。

換言之,身為女性主義者,我們必須面對的不僅僅只是「法律應不應該對家暴者加重懲罰?」這一類的問題而已。事實上,我們更經常面對的其實是「我們是否要以最底層、最貧困的一群女性的福祉為代價,加重對家暴者的懲罰?」這一類的問題。在太多太多的情況底下,女性主義都是很容易顧此傷彼的。這就是我所謂的「身為女性主義者的艱難」。

交織性:當多重弱勢的身分交會

如果你也曾感受到這種顧此傷彼的兩難,那麼你絕對不是孤獨的。女性主義哲學家Amia Srinivasan在她的近著《The Right to Sex: Femin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一書裡,便深入討論了女性主義者的這種兩難處境。在這部面向普通讀者的文集裡,Srinivasan從近十年來進入到公眾視野當中的多起性別時事出發,帶領讀者回顧相關議題的公共論戰史和學術論戰史,並且重新思考女性主義知識傳統裡的那些又老、又大、又難的「老大難」問題。

在書中,Srinivasan多次引用「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這一概念,來試圖梳理女性主義知識傳統裡許多延續數十年的艱苦論戰。 (相關報導: 沈意卿:抵抗、報復與真實──安妮.艾諾的女性書寫 更多文章

「交織性」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國的黑人女性主義者Kimberlé Crenshaw所提出。在1980年代的時候,身為法學教授的Kimberlé Crenshaw發現,當時的美國雖然已經擁有反性別歧視的法律,也擁有了反種族歧視的法律,但是當一個人同時處在性別上的弱勢地位(例如身為女性)和種族上的弱勢地位(例如身為黑人)時,他/她卻很可能既無法受到反性別歧視法律的保護,也無法受到反種族歧視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