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致中洗錢遭判1年定讞 檢方發傳票「下週這天入監執行」

陳致中因涉入母親吳淑珍弊案,遭判1年有期徒刑確定。(圖/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捲入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弊案,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年、併科150萬罰金定讞,北檢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地檢署則表示已經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本月11日下午3點30分報到後發監。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指出,本案是台北地檢署指揮執行的案件,但由於陳致中居住地在高雄,經北檢囑託高檢代為執行,於收受函文後分案辦理,由承辦檢察官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傳票目前已經發出,將通知陳於11日下午3點30分發監執行。而這次依法不得易科罰金、申請勞役。 (相關報導: 陳致中遭判囚1年「千字聲明」吐心聲:為母受罪心甘情願 陳水扁「迷因圖+6字感嘆」 更多文章

對此,前總統陳水扁昨晚於臉書發表聲明,指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涉及違反比例原則,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有沒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因此他將於今日下午3點15分至4點,親自北上提出生平第一次請願,將前往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4大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