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昨日(19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重大車禍,78歲余姓駕駛汽車暴衝,造成2名國中女學生、1名家長不幸死亡,另有12人輕重傷。這場悲劇不僅讓多個家庭破碎,後續的賠償問題更令人擔憂。律師何孟臨指出,儘管受害者與死者家屬粗估可求償至少2040萬元,但由於多重法律與現實障礙,最終可能面臨「一毛錢都拿不到」的窘境。
悲劇之外的痛:高額求償與強制險的巨大落差
何孟臨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受害者家屬有權向肇事者余姓老翁爭取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喪葬費以及後續治療等賠償。以目前的傷亡人數與狀況估算,這場車禍的總求償金額至少將高達2040萬元起跳。
然而,現實卻可能遠比想像中殘酷。律師指出,肇事余男駕駛的是一台10年以上老車,實務經驗判斷,他很高機率只投保了最基本的「強制險」。強制險的理賠上限為每位受害者200萬元,且僅限於失能或醫療支出。對於超出200萬元的部分,或精神慰撫金、喪葬費等,受害者家屬必須直接向肇事者本人追討。
追償之路漫漫:受害者家屬面臨的七大困境
何孟臨律師進一步分析,若肇事者余男沒有投保額外的「第三人責任險」,受害者家屬想拿到完整賠償,將是一場艱難的戰役,因為他們將面臨以下七大盲點與挑戰:
1.漫長的訴訟過程: 受害者家屬需先打刑事官司確認肇事責任,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整個過程耗時約3至5年,對受創家庭是漫長的身心煎熬。
2.肇事者名下無財產: 即使民事官司勝訴,若肇事者名下已無足夠資產可供執行,法院也無法強制其賠償,受害者家屬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
3.「生活基本保障」主張: 即使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債務人也能主張「生活基本保障」,意即部分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資產(如最低生活費、特定動產)不能被強制執行,導致賠償金額大幅縮水。
4.肇事者可能中途過世: 若余男在漫長的賠償期間過世,其債務將轉為遺產。
5.子女可能拋棄繼承: 余男的子女可在其過世後選擇「拋棄繼承」,一旦拋棄成功,即無需繼承債務,受害者也無法向其子女追討賠償。
6.身故保險金非遺產: 若余男有投保人壽保險,根據《保險法》規定,他身故後給付的保險金並不屬於遺產,法院無法執行,受害人也無法從中獲得賠償。
7.保險理賠額度限制: 即使有強制險,其200萬元的上限對死亡或嚴重傷勢的賠償而言,只是杯水車薪,與實際求償金額存在巨大落差。
這起悲劇不僅考驗著受害者家庭的韌性,更凸顯出現行法律與保險機制在面對重大過失致死案件時,受害者權益保障的不足之處。如何完善社會安全網,確保無辜受害者能獲得應有的賠償,是全社會必須共同思考的嚴肅課題。
責任編輯/李伊晴 (相關報導: 三峽校門口成煉獄!78歲老翁車禍釀3死,1理由死者家屬竟拿不到「180萬補償金」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