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這起重大車禍,78歲的余姓老翁開車暴衝,釀成3人死亡、12人受傷。新聞畫面令人心碎,但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受害家庭未來怎麼生活?他們拿得到賠償嗎?何孟臨律師依照實務經驗分析,三峽車禍的受害者,可能會求償無門。
談賠償很現實嗎?對受害者來說,那是唯一的希望
有人說:「律師總在談賠償?好像很現實、很世俗」但你想想,如果你家裡失去了爸爸、媽媽、孩子,生活怎麼繼續?時間回不來,失去也無法挽回。
但孩子還要念書,房租還要繳,生活還得過下去。這時候,錢,就是唯一的辦法。
初估賠償金額:至少2,000萬元起跳
以目前3人身故情況
撫慰金:200萬 × 2(假設雙親提出)= 400萬
喪葬費:約50萬
醫療費:約30萬
合計每人:480萬 × 3人=1,440萬
12名傷者
平均每人預估賠償(醫療+慰撫+照護):約50萬
合計:50萬 × 12人=600萬
上述總計至少2,040萬的求償金額。
78歲老翁賠得起嗎?怎麼賠?
余姓老翁開的是十年以上的老車,根據何孟臨律師的實務經驗「很可能只投保最基本的強制險」。
而強制險的賠償上限是什麼?每位受害人最高200萬,還要包含死亡、失能與醫療費用。
👉 簡言之,200萬是「一切加總後的上限」,不是每項目都賠。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這200萬是整體上限,超過的部分,就得由家屬自己去告、自己去要。
那可以告他啊?法院會判啊?等等——你可能想太簡單了
理論上,沒錯:
刑事判決 → 有罪 → 附帶民事 → 申請強制執行
但現實是什麼?台灣法院人手短缺,排個刑事庭期動不動就半年一年,民事也沒快到哪去。打了三、五年官司後,對方名下沒有財產,還能怎麼辦?而且,就算強制執行,對方還可以主張「這些是基本生活保障,不可以執行」
最後:你打贏官司,但什麼都拿不到
更糟的情況:如果肇事者過世了,怎麼辦?
如果余姓男子過世,債務會變成遺產,但他的孩子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意思是——不用替爸爸還任何錢。
那他有保險可以扣嗎?也不一定。如果他有壽險,但寫了「指定受益人」,那這筆保險金法律上不算遺產,法院也碰不到。甚至今年5月14日《保險法》通過修法,將來連某些金額以下的保單「解約金也不能執行」,受害者根本連一毛都拿不到。
制度黑洞該補起來了
如果制度不改,下一個悲劇還是會發生。受害者還是只能流淚、打官司、最後什麼都沒有。我不是要苛責個案,而是想提出一些制度上的建議,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應強制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不能讓肇事者「有錢才賠、沒錢就算」,制度該保障的是每個人的基本權益。
▪️強制險理賠上限至少翻倍
現在還是200萬,早就不夠用,根本跟不上現實醫療與生活成本。
▪️駕照制度與高齡駕駛管理需加強
不是說不能開車,而是應該有更安全的配套,比如加強公共運輸,或駕駛能力評估。
▪️受害家屬應儘早假扣押、假處分
程序上能先凍結財產,就算對方是善良的人,旁人可能未必。
如果現行制度不改,所有的人,都將面臨風險。受害者,假使碰到只有強制險的對方,那未來受害者還是只能哭、只能等,最後什麼都拿不到。
資料來源:何孟臨|恆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資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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