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子女的單身族「遺產不想分給家人」!專家教1招合法對抗特留分,讓他們一毛都拿不到

遺產不想留給家人!專家教1招合法對抗特留分。(示意圖/取自photo-ac)

60歲的葉先生,是一位事業有成、生活簡單的單身男子。多年來,他與伴侶阿志一起打拼、創業,兩人並肩走過許多高低起伏。
儘管生活早已如同夫妻,但因為家庭背景、法律制度與某些考量,他們並沒有結婚登記。

「我不是沒有家人,只是那些名義上的手足,從小就不曾真正關心過我。」葉先生語氣平淡地說。父母早逝,兄弟姊妹關係冷淡。反而是阿志,無怨無悔陪伴在他身旁,照顧他生活大小事。

他心裡早就有了答案:「若哪天突然離開,自己這輩子的財產,應該給誰?」

法律怎麼看?

根據《民法》繼承篇規定:

單身未婚者往生後,若無配偶、子女或父母,「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

葉先生一算,自己名下約有「5000萬元現金資產」,如果沒有立遺囑或其他安排,這筆錢將全數歸兄弟姊妹所有。

他心中不甘:「不是因為我小氣,而是我想把錢給真正陪我走過人生的人。」

聰明規劃:用保單傳愛,避開特留分風險

財稅顧問建議葉先生:

若想避開法定繼承順位,即使設立有效的遺囑,也擋不住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可以再善用終身壽險保單這個工具:

·壽險死亡保險金不列入遺產,不受特留分限制
・指定受益人為伴侶阿志,確保錢到對的人手上
·保單仍保留彈性:若未來感情變化,可隨時變更受益人
・保單還可申請貸款、部分解約,避免錢「鎖死」無法動用

於是,葉先生決定「以4000萬元購買終身壽險保單」,指定受益人為阿志,留下1000萬元現金作為緊急資金。

一來,他名下財產大幅縮水,兄弟姊妹即使主張特留分,也只能主張1000萬中的六分之一(約167萬元),遠低於原本的833萬。

二來,伴侶阿志將合法領取「超過」4000萬元保險金,不需經過遺產程序,也不必擔心稅務問題。

「愛是選擇,不是血緣」

葉先生的選擇,是一種清醒,也是一種溫柔。

他用行動告訴我們——

傳承,不只是財產怎麼分,而是心意如何留下。

沒有婚姻身分,也能為最重要的人做安排。

不想給誰,其實是一種最誠實的規劃起點。

R姐專業建議:

如果你也是單身、無婚姻關係者,請自問--

・我的錢,將來會落到誰手上?

・我現在不做安排,法律會替我做嗎?

・我真正想給的人,有沒有法律地位?

若答案讓你不安,或許是時候做點行動了!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