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時代,許多父母親會出資甚至直接為子女購置房產,以協助其成家立業。然而,這份父母之愛若未經妥善規劃,恐將面臨國稅局鉅額追稅的風險。例如,直接將已購買的房產贈予子女,若未利用合法管道,可能導致高達數百萬甚至近千萬的贈與稅。因此,如何在傳承財富的同時合法節稅,並確保資產不被不孝子女「敗家」,成為現代家庭財產規劃的關鍵課題。
本文特邀馬在勤律師,深入解析父母為子女購置房產的各種情境,並提供具體的稅務規劃與資產保護策略。
合法節稅心法一:贈與現金或房產?稅務優勢取決於時間規劃
父母欲傳承房產,首要考量是規劃時間長短,這直接影響贈與稅的計稅基礎:
長期規劃(子女尚幼):
- 操作: 建議父母自子女幼年起,每年善用新台幣24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將現金逐年匯入子女專戶,並確實申報。
- 合法節稅效益: 透過「分年贈與」方式,每年贈與金額均落在免稅額內,累積大額資金而「無需繳納贈與稅」。子女成年後,可運用這筆合法資金自行購屋,降低國稅局金流質疑的風險。
短期規劃(急用或考量繼承):
- 操作: 若時間緊迫(如子女結婚急用),且金額較大,建議直接贈與房產而非現金。
- 合法節稅效益: 房產贈與稅的計稅基礎是「公告現值」,此價值通常顯著低於市價(約市價的五到七成)。相較於直接贈與現金會被全額計入贈與總額,贈與不動產能大幅降低贈與稅的計算基礎,達到「節省贈與稅」的效果。
合法節稅心法二:死後繼承房產的「土地增值稅歸零」魔法
馬在勤表示,這是許多人忽略、但卻極具效益的「合法節稅」策略:
- 操作: 父母親在生前持有房產,直至過世後,子女透過「繼承」方式取得不動產。
- 合法節稅效益: 根據稅法規定,當房產經由「繼承」移轉所有權時,該房產的「土地增值稅」會從繼承日開始重新計算,過去累積的土地增值部分將「歸零」,不予課徵。這對於長期持有、土地公告現值已大幅上漲的房產而言,能為繼承人未來出售時「省下鉅額的土地增值稅」。相較之下,生前贈與房產則不適用此「歸零」優惠。
傳承房產的兩大稅務陷阱:房地合一稅與「假借貸」風險
馬在勤提醒,即便善用上述節稅策略,仍有潛在的稅務陷阱需警惕:
房地合一稅的「高稅負」: 若子女在受贈房產後,於短期內(尤其5年內)出售,則會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國稅局會以受贈時的「公告現值」作為取得成本,而非市價。由於取得成本較低,出售時的「利潤」將被放大,並適用高稅率(持有1至2年課徵45%;3至5年課徵35%)。
律師強烈建議,子女接受父母贈與的房產後,務必「持有至少10年」再出售,方能適用較低的房地合一稅率,避免合法省下的贈與稅,最終卻「賠」回房地合一稅。
「假借貸」的稅務風險: 許多家庭為規避贈與稅,會採取父母借錢給子女、子女簽借據的方式。然而,國稅局通常會直接認定金錢往來為贈與,除非當事人能提出具體證明。
馬在勤說,證明方式必須有真實的「金流往來」、明確的「每月還款紀錄」,以及合乎常理的「借貸條件」(例如借500萬每月只還1000元,或款項長期閒置,都可能被認定為不合理而駁回),否則仍會被課徵贈與稅。
資產保護策略:合法自保兩招 防範不孝子女與資產流失
除了稅務規劃,確保傳承後的資產不被不當耗損,也是一種間接的「財富保全」: (相關報導: 爸媽贈與子女2000萬元房地產「免繳贈與稅」!地政士教最節稅方法,不怕國稅局找上門 | 更多文章 )
1.「撤銷贈與條款」: 在贈與契約中明確寫入具體、可舉證的「撤銷贈與條件」。例如:子女必須讓父母在此屋終老一生,子女不得出售或抵押房產。條件必須具體明確,不可籠統寫「不孝順」(台灣法律無不孝定義)。契約務必有「第三人作證」,口頭約定無效。